積極還債!林姿妙任內減債總額近五成 宜縣脫離中央債務超限管制

(觀傳媒宜蘭新聞)【記者陳俊傑/宜蘭報導】歷經12年積極處理債務,宜蘭縣終於獲中央首肯解除債務超限超強度管理。截至112年9月底,長、短債務尚有185.89億元,較最高時已減債61億元。其中林姿妙縣長上任近5年來,至今年9月底止共減債26.02億元,占全部減債總額約4.8成。

縣府表示,宜蘭縣債務超限是100年度以前所累積龐大債務,當時長、短債務最高曾達246.89億元,縣府為積極解決債務超限問題,於100年向行政院提報償債計畫,並成立財政健全小組,集思廣益推動各項開源節流措施,以改善財政結構,經歷任縣長及縣府團隊努力下,逐步讓縣府財政得以健全。

縣府指出,截至112年9月底債務情形,長債110.84億元,比率33.55%,短債75.05億元,比率24.81%,合計長、短債務尚有185.89億元,較最高時已減債61億元,惟如以實質減債計算,應扣除102年以前轉列非營業特種基金自償性貸款數6.74億元,故宜蘭縣實質減債為54.26億元。依照公共債務法規定,縣市政府長、短期債務餘額各不得超過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50%及30%。財政部對地方政府實施債務分級管理機制,債務比率若超限就給予超強度列管,並要求提報償債計畫減債改善。

縣府進一步表示,其實去(111)年6月底長、短債比率均已低於債限規定,為避免因歲出預算規模浮動,使得債務比率時而合規、時而逾限情形,也為了強化債務管理,採取比公共債務法規定更嚴格的標準,在達成短債比率低於27%自主管理目標後,於今年7月才報請行政院解除超強度管理。

縣府並表示,林姿妙縣長上任近5年來,每年覈實編列預算且決算後都有歲計賸餘8至12億元,針對先前累積債務,本於自我負責立場且兼顧地方建設需求下推動各項縣政,其上任到今年9月底止共減債26.02億元,占全部減債總額約4.8成。縣府強調除每年依照行政院核定償還4億元,並視歲計賸餘情形額外償還6.3億元,使得提報行政院改善目標年度116年能提早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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