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夏學理
短短不到一週,作家李昂單次的北捷「博愛座」經歷,在個人臉書、粉專、社群媒體、大眾傳媒、網路論壇、公部門回應、乃至於民意投書、社論評析的交叉鳴放下,一股腦兒地將今日社會普設的「博愛座」,推向限縮於「年齡層」的對陣之爭。
反之,2016年的一篇以《「年輕人的善意,讓我想去台灣旅遊!」讓座文化紅到日本,老先生都投書說讚》為題的媒體專稿,則是從破題開始就直接寫道:「76歲,住在千葉市的畠山諭日前投書到日本的《每日新聞》,他表示自己有天搭乘私鐵時車上沒有位置,正要伸手抓扶手時,前面三位年輕人不約而動地同時站起要讓位給他。因為自己在電車上從未有過被讓座的經驗,特別留意了一下這三位年輕人,結果發現他們在講中文。下車前他用英文問了他們是從哪裡來的,得到了『台灣』的答案。他表示,雖然不知道這是台灣年輕人平日裡就有的習慣,還是因為來之前有被人告誡『去日本要讓座』,但他對於有這樣親切對待自己年輕人的台灣非常感激,甚至說想要去台灣旅行」。
7年前,一位76歲的千葉市畠山諭,因為「三名台灣年輕人的起身讓座」,讓他投書日本的《每日新聞》,且感動不已地表示:因此「想要來台灣旅行」;7年後,台灣的作家李昂則是因為北捷「3名博愛座上的年輕人」,而於自己的臉書發文埋怨,從而引發「年齡層」的對陣之爭。7年前、7年後,都是「3名台灣年輕人」,卻又何以會有如此截然不同的風向、效應?
答案:或許並不首落於「3名台灣年輕人」的身上,而主在於千葉市畠山諭自身的「從未有過被讓座的經驗」,以及李昂的「期待博愛座上的年輕人,願意起身讓出座位來」。
李昂因「期待落空」,而上臉書發文埋怨,千葉市的畠山諭則是因為根本「無有期待」,反得喜出望外。因此,設若採「期待歸零」的角度,觀察台灣的公共運輸,以及其他基於「無障礙」的緣由,而在全台各地普設的博愛座與優先席,則博愛座與優先席,實是為一條「必須存在的衛生福利底線」,而此,當然也就是出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之3的規定:「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其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百分之十五,座位應設於鄰近車門、艙門或出入口處,至車門、艙門或出入口間之地板應平坦無障礙,並視需要標示或播放提醒『禮讓座位』之警語」。
惟至於,究竟誰才能夠在那條「必須存在的衛生福利底線」上,認定自己確有絕對的需要,必須坐在博愛座或優先席上,且能處之安然自在?那麼,基於「隱性的個人需求」,或就該選擇尊重使用者的自我評判。畢竟,他人並不宜就外觀表象而置喙應然可否,以符「也許他有需要,只是你看不到」的語境真意。
(作者夏學理教授前臺師大發言人/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