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友酒後亮槍恐嚇 嘉義縣警方當場查獲送辦

▲樂野中和聯合所長蔡崇瑾。
(圖/嘉義縣警察局提供)

(觀傳媒嘉義新聞)【記者 陳 惲 朋 /嘉義報導】 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樂野中和聯合所23日深夜12點左右,接獲110報案指稱:阿里山鄉樂野社區有持槍恐嚇情事。立即派員警前往現場查處,並當場逮捕周姓嫌犯,扣得土製獵槍1把、空氣動力槍1把、鉛彈7顆,另一武姓犯嫌則在家屬勸說下自行投案。竹警檢附相關事證後,依法槍砲條例、恐嚇等罪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警方接獲報案後,即到場了解得知,樂野民宅因親人過世百日追思聚會,家人在屋內飲酒,隔壁親戚武姓嫌犯(91年次,有詐欺素行前科)帶友人周姓嫌犯(80年次)前往串門子飲酒作樂(2嫌均為原住民),酒宴中武嫌先行離席後,家族成員告知周嫌今晚是家族追思聚會,不歡迎外人參加。

警方表示,武嫌返回得知後,感覺友人受辱心生不滿,遂返家持土製獵槍在屋外對空鳴槍,周嫌亦返回自己住處取空氣動力槍助勢,恐嚇意圖明顯,使被害人家族成員心生畏懼。武嫌對空鳴槍後將土製獵槍留在現場後離開,留周嫌一人在場。

警方指出,接獲報案電話後,立即到場了解查處,當場逮捕周嫌,查扣1把土製獵槍、1把空氣動力槍、鉛彈7顆。武嫌在親友規勸下亦自行投案,並同意警方至其處搜索,搜出喜得釘(火藥)15顆、鋼珠42顆。武嫌雖具原住民身分而持有自製獵槍,惟未有合法申請獵槍槍證執照,將陳報主管機關裁罰。另涉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刑法恐嚇罪等行為依法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竹崎分局呼籲,民眾具原住民身分可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自製獵槍,惟僅供祭典狩獵之用,但千萬不可自恃身分特殊而違法擁槍自重,以身試法得不償失。

▲警方現場扣得之空氣槍。
(圖/嘉義縣警察局提供)

▲警方扣得之獵槍。
(圖/嘉義縣警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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