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惡鄰狂噴鄰居汽油「想讓對方死」 彰化地院判處8年

(觀傳媒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彰化市70歲的詹姓老翁與鄰居謝男長期不睦,今年4月竟拿著連接汽油桶的噴槍,對著準備要出門的謝男父子噴灑,還準備點火,不過慘遭謝男一拳KO,詹嫌矢口否認犯行,彰化地方法院根據相關證據,依論處較重的成人故意對兒童的殺人未遂罪,判處詹嫌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彰化70歲詹姓老翁與謝姓鄰居長期不睦,今年4月24日他背著汽油桶、手持噴槍,往謝姓父子身上狂噴汽油,彰化地方法院判處詹嫌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民眾提供)

據了解,行凶的詹男住謝男隔壁,雙方為了停車、養寵物等問題常有嫌隙,犯案前一週買了7、8公斤的汽油,4月24日上午,謝男騎機車載兒子出門準備上學,詹男突然從後方靠近,右手持噴槍朝他們狂噴汽油,左手則持點火噴燈,父子倆全身都是汽油,謝男見情況危急,立即下車追打詹男,最後使勁一拳將詹男擊倒在地,才化解危機。

這場衝突造成謝男左眼受有化學性、角膜炎等傷害,謝男兒子則吸入過多有機溶劑氣體送醫。詹男被捕時坦承犯行,還說「想讓對方死」,但審理後矢口否認要置對方於死地。法官勘驗監視器影片和被害人的筆錄發現,詹男確實有轉動噴火器開關鈕。

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詹翁長期與謝男相處不睦,早在4月17日就預謀,前後購買高壓噴灑器與含瓦斯罐的噴火器,接著還到小北百貨購買塑膠空桶,並騎乘機車到附近的加油站購買約7、8公升的汽油,返回彰化市永芳路的住處。

▲彰化70歲詹姓老翁與謝姓鄰居長期不睦,今年4月24日他背著汽油桶、手持噴槍,往謝姓父子身上狂噴汽油,彰化地方法院判處詹嫌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民眾提供)

詹翁埋伏多時,同月24日清晨7點18分左右,看到謝男騎機車載著兒子準備出門,竟直接衝出家門,手持事先裝滿汽油的高壓噴灑器朝鄰居謝男及其未滿12歲的幼子噴灑,甚至還拿噴火器準備點火,不料反遭謝男推倒,一拳KO在地。

彰化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詹翁,法官審酌,詹翁僅因細故對謝男懷恨在心,竟以噴灑汽油、放火之危害生命安全行為,可能讓謝男因此遭受難以想像的痛苦與驚恐,手段殘酷;考量詹翁犯後態度、否認殺人未遂犯行、尚未賠償被害人所受損害等情,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及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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