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台南新聞) 【記者陳彥霖/台南報導】台南知名大東夜市,近日新得標團隊惠堤實業公司與原大東夜市吳姓業者,因經營理念未取得共識,影響攤商生計,遂衍生許多紛爭。今(31)日原大東夜市吳姓業者出面澄清,許多傳聞皆是不實指控。
吳姓業者指出,其父經營大東市20多年來,和攤商們已成為家人朋友,長久以來心心念念都是以攤商利益為首要考量,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重新標租大東夜市三分之二的市有地,他們沒標到,只剩下三分之一(市農會土地部分),242個格位,也因為經營權易主,他們與原攤商的租約至今年8月31日到期,新得標的惠堤實業公司透過各種管道,與他們洽談合作事宜,但雙方在經營理念上未能取得共識,無法合作。
▲原大東夜市吳姓業者出面澄清。
(圖/記者陳彥霖攝)
吳姓業者說,「自從重新標租後,攤商組成自救會,並對我父親進行許多不實指控與污蔑,我的父親心地善良不予理會,但身為人子,眼看父親一生磊落,為攤商生計盡心盡力,臨老身體不佳,卻遭受這些不實指控,讓我感到非常不捨及難過,決定出面說清楚」。
吳姓業者也駁斥說,「大東夜市攤位權利卡」即有明文規定,原經營團隊每半年僅收取2萬元租金,從來沒收過權利金, 20多年來,格位權利買賣皆是攤商間私下的買賣行為,今天因經營權易主,攤商投資受到損失,卻要從未收過權利金的原經營團隊負責,這合理嗎?
▲業者出示「大東夜市攤位權利卡」表明立場。
(圖/記者陳彥霖攝)
另外,對攤商指責他們「黑箱作業」,沒有將所有攤位拿出來公開抽籤,卻指定給某些攤商承租,有不公平、坑殺攤商之嫌;吳姓業者也指出,業者與攤商契約結束,「房東」沒有選擇房客的權利嗎?契約到期,房客強迫房東一定要繼續租給原房客,合理嗎?用這個理由去指責原經營團隊,合理嗎?
吳姓業者說,市府要召集他和新經營團隊協調,他會盡力配合,「說實在的,這些紛爭根本不是他們的責任,市府要重新標租時就要設想,如果換人經營,會衍生什麼問題;經營權一旦易主,原攤商的安置就會發生問題,「不能事前考量不周,事後發生問題才要處理,甚至將問題都推給業者」。
吳姓業者表示,他們112年初就提出申請設置許可,市府審查提出需要補件,他們都配合辦理,最近的審查在8月中旬左右,係針對大東夜市因停車位不足而影響周遭交通部分。
原大東夜市因一直無法取得設置許可,遭開單告發累計近4、50萬元,吳姓業者說,他們仍依循市府指導,持續申請合法設置許可,在未取得許可前,市府依法開單告發,他們絕無意見,「對我及父親而言,攤商生存權益才是最重要的事」。
台南市議員林美燕質疑,惠堤實業公司尚未向市府申請取得設置許可,為何能公開招商?為何能在9月18日正式營業?沒有違法嗎?還是市府圖利業者?而且不僅上漲租金,更訂定不合理條款,攤商若不接受,只能被迫另覓去處,「擺明在坑殺攤商」。
有攤商認為,業者應該公平競爭,也讓攤商有選擇的權利,懇請台南市長黃偉哲及台南市議長邱莉莉主持公道,須待大益夜市公告期結束,市府訂定統一公開招商日期,讓大益夜市與惠堤實業公司能同時公開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