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警第一分局色警性騷報案女子 記一大過送辦 

(觀傳媒台南新聞)【記者陳彥霖/台南報導】台南市警第一分局勤指中心周姓警員被控接聽報案電話時,聽聞女報案人從事八大行業,竟要求對方互加LINE好友,更扯的是,周員還反問對方「那我有什麼好處?」、「不是錢的問題,那你要陪我嗎?」等言語,女報案人憤而提告,經第一分局調查,確認性騷案成立,並依性騷法函送台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裁處,瀆職部分另函送偵辦。

據了解,今(112)年6月6日下午,被害女子從台中打電話到警第一分局勤指中心報案,由周姓警員接聽,女子在電話中提及,請警方高層勿針對轄區內的八大行業進行掃黃,周員答詢該女子法律上的疑問,當天以提供協助為由,與女子互加LINE好友。

6月12日上午11許,該被害女子撥打周員手機,周員竟在電話中提問該女子「那我有什麼好處?」、「不是錢的問題,那你要陪我嗎?」,該女子回問「陪你,那個嗎?」,周員又說「要嗎?」等話語,讓該女子有被性騷的感覺,隨即至台中市大甲分局提告,案件經轉報回南市警第一分局查處。

第一分局家防官獲報後啟動性騷擾調查,並於6月14日晚間通知周員到案說明,但周員否認性騷擾情事,但因被害女子提供錄音為證,證明周員當時的確說出帶有性暗示等言語,6月15日召開性騷擾調查處理小組會議,決議確認性騷案成立,同時也由台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進行裁處。

由於事證明確,第一分局認定周員假借職務之便,要求女子提供性服務作為等價交換等意圖,影響警譽重大,依規定記大過一次處分。此外,女子不滿遭到警員性騷擾,6月19日再次向台中市警方提告周員瀆職,案經轉報南市警第一分局偵查隊,依法將周員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南市警第一分局副分局長陳猷元指出,該案係被害人於今年6月中旬,向他轄警察機關報案提出性騷擾行政申訴,第一分局獲報後,立即召開性騷擾事件調查小組會議審議後,並函請台南市政府主管機關裁處。

陳猷元表示,周姓警員利用電話涉嫌對被害人有言語性騷擾行為,以及提告違法部分,業經分局督察組派員調查完畢,已對周員依法告誡、給予行政懲處,並函請台南地檢署參辦,同時列為輔導對象持續約束,勿再有任何違法違紀情事。

陳猷元強調,第一分局針對警員涉及違法違紀行為,秉持絕不護短、不庇縱,依法究辦,同時,將持續加強深化警員性別平等教育,與民眾接觸時,務必注意自身言行,避免衍生事端,造成觀感不佳,以維護警察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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