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宜蘭新聞)【記者陳俊傑/宜蘭報導】宜蘭一位游姓男子(17年次)擁有新北、宜蘭、花蓮各縣市逾百筆房產,108年間身故後,留下高達新臺幣1億4,733萬餘元遺產稅未繳納,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在跨機關通力合作下,今(112)年7月間成功追回7,585萬餘元,創宜蘭分署成立以來單一案件徵起最高金額。
游男除名下擁有新北、宜蘭、花蓮之房產合計逾170筆,尚有存款、對外債權、應收帳款、公司出資額、基金等各項財產,移送機關歷時半年餘調查,始釐清所有遺產狀況,並於111年7月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收案後,即與移送機關密切聯繫,清查游男財產狀況,獲悉游男生前曾借款數千萬元予他人,並在他人土地上設定抵押權,且有其他債權待追討,執行人員經釐清案情後,不辭辛勞與游男繼承人及其民間債務人溝通協調,希望在不動用強制執行之手段,即能追回游男積欠之稅款,經過幾番折衝協調,執行官於今年7月中旬邀集該案全體相關之繼承人、關係人多達30餘人至宜蘭分署協調,最後達成游男之債務人各自清償7,444萬餘元及90萬餘元,繼承人同意塗銷抵押權設定、了結債務的共識,而本件也是動用最少資源成功追回宜蘭分署史上最高徵起金額7,534萬餘元,創造多贏局面。
至游男剩餘欠款部分,宜蘭分署表示,仍將持續追討,以實現公法債權、伸張公義。分署長吳廣莉提醒,繼承人於收到執行分署核發之繳款通知後,務必於期限內按期繳納,如有繼承人爭執或籌措稅款等困難時,亦應主動聯繫執行分署研商清償計畫,切勿置之不理,以免遭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