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台南新聞)【記者陳彥霖/台南報導】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疑涉及不法案件,昨日遭檢察官搜索帶回,經專案小組檢察官連夜後複訊後,認郭信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等事由,當庭逮捕郭信良,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表示,本案係台南地檢署檢察長鍾和憲,於橋頭地方檢察署任職期間,經高雄市調查處以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於辦理多起市地重劃案以虛增人頭地主方式涉嫌詐欺等,違法行為之情資報請該署指揮偵辦,鍾和憲指派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鄭子薇共同偵辦該案,今(112)年5月3日指揮高雄市調查處等單位執行該弊案。
初步調查,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及安南區佃西里里長高進見,疑向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收賄及藉勢、藉端勒索新台幣1千餘萬元。惟因本案涉案人為台南市議會前議長,且相關涉案人及犯罪地大多在本署轄區,鍾和憲經與橋頭地檢署新任檢察長張春暉協調後,乃請高雄市調查處就該案本署有管轄權部分另行報請本署偵辦。
隨即指派南檢主任檢察官吳維仁、檢察官林怡君及徐書翰,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持續偵辦該案,經小組成員1個多月來的蒐證及調取相關物證進行分析後,於7月6日上午執行搜索,並將相關涉案人帶回進行偵訊,而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竹君及檢察官鄭子薇亦前來本署提供協助。
本案經專案小組檢察官複訊後,因認郭信良及高進見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等事由,經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蔡姓被告則經檢察官諭知交保30萬元、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及其餘證人10人請回;另涉犯偽證罪之高姓被告等4人則均交保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