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2021年7月1日一名從印尼嫁來台多年的王姓女子,在彰化秀水開小吃店因為煮食不慎,釀成火警,現場是家具、佛具、雕刻一條街,一路延燒到5間店,其中1家雕刻店向她提出8500萬元的損害賠償,彰化地方法院判賠850萬元,雕刻店陳姓業者今(3)日無奈指出,這名外配沒錢,這筆賠償金他「一毛錢也拿不到」,頂多只能拿到債務憑證。
▲王姓印尼外配在秀水鄉開小吃店,但因煮飯鍋操作不慎釀大火,燒毀雕刻、家具五間店,彰化地方法院判賠850萬元,因他沒錢受害者還是一毛錢也拿不到。
(資料照)
地主之一的福興鄉長蔣煙燈則說,他出庭多次發現外配也是1名「甘苦人」,他已放棄持續追究,希望大家能注重公共安全。
▲王姓印尼外配在秀水鄉開小吃店,但因煮飯鍋操作不慎釀大火,燒毀雕刻、家具五間店,彰化地方法院判賠850萬元,因他沒錢受害者還是一毛錢也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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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業者指出,這名外配沒有財產,本身離婚帶著2名小孩,法官說她沒錢,他雖然求償8500萬元,但法院判賠850萬元,他根本「一毛錢也拿不到」。他被燒毀的廠房內有檀香、沉香與工藝品,價值就已1、2000萬元,再加上機械設備、廠房總價值8500萬元,卻判賠850萬元,他就向法官說「給我這些(850萬元)就好」,要不然拿不到錢也沒用,不過即使是判賠850萬元,他還是一毛錢也拿不到,即使拿得到也只有1張債務憑證。
▲王姓印尼外配在秀水鄉開小吃店,但因煮飯鍋操作不慎釀大火,燒毀雕刻、家具五間店,彰化地方法院判賠850萬元,因他沒錢受害者還是一毛錢也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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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院庭長陳弘仁說,被告她在用瓦斯煮飯鍋煮飯後,沒有將瓦斯煮飯鍋的控制鍵拉起,關閉火源,也沒有將瓦斯鋼瓶做關閉,導致瓦斯外洩,判處被告要賠原告850萬元。陳姓業者說,雖然都能找得到外配,但外配根本沒錢,他重新蓋廠房也是貸款、借款。
▲王姓印尼外配在秀水鄉開小吃店,但因煮飯鍋操作不慎釀大火,燒毀雕刻、家具五間店,彰化地方法院判賠850萬元,因他沒錢受害者還是一毛錢也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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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之一的福興鄉長蔣煙燈無奈說,經過多次出庭,他已放棄繼續追究,因為外配也是個甘苦人,單親還撫養2個小孩,既然事情都已經發生,還好只有財損,人平安就好,希望這種災害以後不要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