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嘉義新聞)【記者 惲 朋 /嘉義報導】嘉義縣政府表示,菸害防制法新法於今(112)年3月22日正式實施,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使用電子煙或未經審查通過之加熱菸。縣府已全面啟動查核,檢查轄內可能販售電子煙之店家場所,加強監測網路販賣通路及社群媒體廣告,計查獲包含販賣電子煙網路廣告76件及3件違法使用電子煙行為人,合計79件違規將依法進行裁處。
衛生局表示,新法已全面禁止使用電子煙,業者或賣家勿心存僥倖,若在網路或實體店面廣告、展示、販賣電子煙或電子菸零件,以違反新法規定處置;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鍰,展示或販賣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供應者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使用電子煙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
衛生局長趙紋華指出,電子煙會對健康產生危害,包括影響大腦發育、心血管系統和呼吸系統等,且電子煙無法幫助戒菸。衛生局已透過多元宣導方式:跑馬燈、海報、紅布條、鄉鎮市垃圾車、圖卡及社群媒體等,強力宣導新法措施。
衛生局呼籲,新法規定未滿20歲禁止吸菸,並請勿使用電子煙及未經審核的加熱菸,如有戒菸需求,應尋求專業醫療協助,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或洽嘉義縣衛生局及各鄉鎮市衛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