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台南觀光城有公安疑慮市府要拆 自治會赴議會陳情

(觀傳媒台南新聞)【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建於民國72年的「大台南觀光城」,經鑑定該場建物及下方箱涵有危險疑慮,為維護民眾生活財產安全,南市府決議拆除並回歸排水使用。大台南觀光城自治會今(27)日赴議會陳情,堅決反對市府拆除。

「攤商們一致的訴求,就是堅持不讓市府拆」自治會會長謝進興強調,房子是大家花了上百萬元買的,市府說拆就要拆、說趕就趕,況且沒有配套,市府要把攤商安置到其它市場,「問題是,我們是商店街,不是菜市場,不會殺雞、殺豬,怎麼在菜市場做生意?」;謝進興說,市府片面解約,但現在大家都還在繳租金,大家的訴求就是要繼續在這裡做生意。


▲大台南觀光城建物老舊。
(圖/台南市經發局提供)

議長邱莉莉裁示,先至現場聽取民眾心聲,暫停說明會不要擾民。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對於經濟相對弱勢的攤商 ,能設身處地、感同身受,惟因安全方面有疑慮,需優先考量攤商及附近住戶的公共安全。因此,市府基於公安疑慮、該用地被強佔有違法性問題及啟動地方繁榮發展等理由,必須拆除。

經歷40多年歷史的南區新興臨時攤販集中場,俗稱大台南觀光城,後因大環境變遷、消費習慣改變,造成該場商機沒落,經鑑定,該場建物及下方箱涵有危險疑慮,為維護民眾生活財產安全,南市府決議將整棟建物拆除回歸排水使用。

南市府強調,民眾的安全是市府最優先的考量,該場域大部分為河道用地,使用用途與現在不符,且目前攤商皆屬違法占用,故在安全性、拆除必要性及合法性多方面考量下,決議進行該場攤商遷離並拆除建物,而對於該場弱勢戶及營業者也會提供各項輔導安置措施,協助媒合至鄰近市場營業,同時提供多項優惠方案。


▲下方箱涵鋼筋鏽蝕外露。
(圖/台南市經發局提供)

台南觀光城原為南幹線大排水溝,由於水溝髒亂影響居民環境品質,故於民國72年興建新興臨時攤販集中場,83年6月期滿由市府收回,原承租攤商則取得優先承租權並與市府簽訂契約,隨著時代消費型態轉變,造成該場商機沒落,105年3月市府與攤商終止合約,並持續勸導及函請攤商搬離。

至今仍有176鋪違法占用,市府針對占用攤商持續收取占用補償金,176鋪中實際營業的僅有64鋪,營業率36%,其他多做為工作室、住家或倉庫,也有部分營業種類出現卡拉OK、機車行等,與原先營業項目不符合,且該場環境髒亂、通道阻塞,亦曾發生多起火警,再者當地違法轉租嚴重、多處違建,不僅易造成治安死角,亦對當地環境安全造成衝擊。

後續經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多方鑑定皆顯示該場安全上有疑慮,111年南市府重新委由臺南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進行詳評,報告顯示其建物與箱涵有鋼筋鏽蝕外露、氯離子含量超標、違/增建影響承載等情形,而消防局及工務局亦針對該場域提出多項建議需改善之處,加上該場域大部分為河道用地,使用分區不符無法依市場用途改建,106年監察院更針對場違法增/改建、營業項目不符、租約屆期仍占用等問題提出糾正,考量合法性及民眾安全,市府決議進行拆除。

經發局市場處補充,在這段期間也會同步協助安置弱勢戶與營業者轉介至其他合法市場。針對弱勢戶進行詳細訪查確立名單,並請社會局進行輔導安置,另外針對中高齡就業及有就業需求者列冊,請勞工局協助媒合就業。

現有經營者部分,輔導媒合至公有市場經營,如保安、開元、仁德、關廟、安平、麻豆等公有市場,另外亦提供鄰近民有市場名單,此外更研擬多項安置方案,如協助搬遷、提供一定期間免租金或租金優惠等方案,讓經營者可以減輕負擔順利營業,後續亦會持續招開多場說明會積極溝通,全力協助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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