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屏科大遭控迫害學生學習權益 教育部及校方回應了

(觀傳媒屏東新聞)【記者陳聖璋/屏東報導】屏東科技大學洪姓教授指控,疑是教師間的恩怨,竟演變成主管帶頭違法亂紀,無視學生學習權益遭受侵害,嚴重違反學術倫理,甚至校長知情卻毫不作為,受害學生投書教育部長信箱,教育部也不處理,導致受害學生不堪壓力,尋求心理諮商協助,連捍衛學生權益的洪姓教授,也求診身心科。

洪姓教授表示,去(111)年,材料系1位李姓教授要到中山大學任教,原先系上告訴學生,李姓教授在系上開的課不受影響,亦持續指導實驗室學生,實驗室仍可繼續使用1年,詎料,新學期開學時,選課人數已達開課標準,系上突然通知李姓教授的課停開,要求學生退選。

接著,學生莫名遭停開課、強制換指導老師及論文或專題題目,不從者即以零分要脅,洪姓教授痛批,學生們個個都惶恐不已,但又不敢講,甚至已有學生承受不住壓力,跑去學校的諮商中心進行心理輔導。


▲受害學生投書教育部長信箱。
(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洪姓教授指控,疑是教務長帶頭聯合系上6名教師,違反相關程序將課停開,並藉課程停開之理由,不依循慣例,以合聘方式聘任李姓教授在屏科大繼續指導原來的學生,而實驗室的使用期限也一變再變,造成學生極大的困擾。

洪姓教授指出,事件發生後,材料系共有5位碩士生、6位大學部學生遭受直接之衝擊影響,包括必須換指導教授、換專題重新做、實驗室無法使用等,更甚者恐無法順利畢業。這些學生個個惶恐不已,非常焦慮,有受害學生寫信向教育部長求助,教育部也不處理。

「整起事件嚴重違反學術倫理,荒腔走板、系務運作完全失控,學術自治監督機制失靈」,洪姓教授寫信給校長,校長卻置若罔聞,他痛批,利用教師與學生權力及資訊不對等,從而進行分化,徹底摧毀學生對老師之信任感。系務運作嚴重失控,工學院主管無視院教評委員集體之共識與呼籲,不僅不督促儘速回應學生學習權益受損情事,疑是以登載不實之惡劣手段偽造會議紀錄,送到校教評,「院與系聯手掩蓋真相,以拖待變,昭然若揭」。

1位受害學生的家長寫信指控,「當初選擇將孩子送到屏科大,是聽聞屏科大材料系很棒,但現在居然發生,最應該維護學生學習權益的教務長,竟帶頭聯合老師幹起違法亂紀、迫害學生的事情,這樣子對嗎?為什麼一所國立大學可以變成這樣子?」。


▲洪姓教授寫信給校長,沉痛指控本案違法亂紀,嚴重違反學術倫理。
(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眼見事件愈演愈烈,學校才勉為其難合聘李姓教授,但卻不能掩蓋曾經發生的事實」洪姓教授怒斥,大學教育應保障學生學習權益,爾今竟在國立大學裡發生,如此不堪之嚴重違反學術倫理,以及迫害學生學習權益之事,大學自治監督機制失靈,主管機關也消極不處理,若任由一再發生,恐衍生更嚴重的後果。

對於相關指控,校方回應,系所是否需要「合聘」教師,系所會召開系教評,系教評衡量後才做出決議,校方無法影響系教評。另外,如果有不合理的事情,學校其實有管道可以反映。對於發生過的事件,是必須檢討、必須設有風險控管的,學校有相關之管理機制。


▲學生指控,系主任在班群「威脅」,若不照做就零分。
(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教育部回應,去(111)年10月12日收到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位研究所學生陳情,有關陳情人之指導教授,原任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材料工程研究所李姓教授,於111年8月轉任國立中山大學,有可能後續無法修習李姓教授所開課程,及其學位論文無法由李姓教授擔任指導教師案。

本案主要為李姓教師擔任陳情人個人指導教授及修課事宜,陳述事項與個案細節相關,教育部依行政程序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須取得陳情人同意本部使用個人資料後,始能將陳情案轉請學校查明妥處,爰於111年10月13日函復陳情人,請陳情人同意本部使用其個人資料函轉學校,以利學校查明妥處後,再行辦理後續相關事宜。惟經查後續並未收到陳情人回復同意本部使用個人資料之信件,爰無法轉請學校查處。


▲家長寫信給校長,表達抗議及不滿。
(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本案經請屏東科技大學查明後,學校說明,111學年度第1學期停開之課程為「陶瓷製程」,原選讀「陶瓷製程」學生為7位碩士生(非信件中所指5位碩士生、6位大學部學生),於寒假開課前,一一詢問是否有意願修讀,有1位同學有意願修課;已於111學年度寒假開課,授課老師為原授課教師李姓教授,學生並於寒假期間已修畢該課程,並不影響學生畢業。其餘學生亦有輔導修讀其他課程,並無漠視學生學習權益。

110學年度第2學期李姓教授指導學生為1人,並無要求學生換指導老師及論文題目。另因李姓教授111學年度第1學期轉職,爰學校採由1位校內專任教師擔任指導教師,並合聘李姓教授為共同指導教師,且學生得使用原實驗室至112年7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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