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藝人陳庭妮代父繳清欠稅418萬元 結束長達7天拘禁生活

(觀傳媒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藝人陳庭妮父親陳奕樑經營冷凍食品公司時欠稅418萬元,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強制管收,25日解送在彰化看守所,陳庭妮昨日露面表示,已請律師協助處理,彰化分署證實,今(31)日中午陳庭妮家人會同律師前往彰化分署繳清款項,於下午2點許即釋放陳奕樑,結束前後長達7天的拘禁生活,返家與家人團聚。

▲藝人陳庭妮的父親陳奕樑因滯欠稅418萬餘元未繳,被法院管收,其家人已到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繳清欠稅,陳父下午2點多已被釋放,返家與家人團聚。
(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提供)

陳庭妮在父親被拘提管收後,面對媒體詢問,昨天語帶哽咽說,其父欠稅她是事後才知情,並發表聲明表示,「現在有請律師協助處理,很抱歉占用大家的資源,我會勇敢擁抱智慧還有大家給我的祝福,希望這件事情圓滿落幕,作為子女的還是希望父母健康平安。」

▲於今日中午由家屬到場以現金繳清,彰化分署立即迅速核發釋票,於下午1時將釋票送交彰化看守所,陳姓負責人於14點31分獲得釋放。
(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提供)

彰化分署調查,陳奕樑經營的「豪嘉食品有限公司」滯欠2006至20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2009至2010年度營業稅共418萬餘元,2007年被中區國稅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強制執行,經查出陳男持續有營業收入卻不繳,還有盈餘100多萬分配給股東,甚至還能支付1500多萬貨款購買牛肉,卻故意不繳稅,因此執行強制管收。

▲藝人陳庭妮的父親陳奕樑因滯欠稅418萬餘元未繳,被法院管收,其家人已到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繳清欠稅,陳父下午2點多已被釋放,返家與家人團聚。
(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提供)

豪嘉公司名下僅有登記一輛1995年份出廠車齡逾20年的老舊車輛,殘餘價值甚微無執行實益,除扣得該公司的銀行存款2萬2749元外,已查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

彰化分署表示,陳男家屬於30日下午委託律師來電詢問案情,表示願意代為處理欠稅,並於今日中午由家屬到場以現金繳清,彰化分署立即迅速核發釋票,於下午1時將釋票送交彰化看守所,陳姓負責人於14點31分獲得釋放。

▲藝人陳庭妮父親陳奕樑經營冷凍食品公司時欠稅418萬元,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強制管收,25日解送在彰化看守所。
(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提供)

彰化分署說,豪嘉公司所欠418萬餘元,自移送執行迄今14年,今起全數徵起。也呼籲,公司行號應依規定繳稅,勿心存僥倖藉故不繳,否則一旦移送執行,恐遭查扣財產,甚至拘提管收,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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