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交通違規檢舉熱區 違規項目以未適當使用方向燈最多

(觀傳媒嘉義新聞)【記者 惲 朋 /嘉義報導】嘉義縣警察局表示,隨著智慧型手機、行車紀錄器普及,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不斷增加,已然進入全民監督時代,經統計111年度受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共計3萬9,591件,經查證屬實舉發3萬3,811件,其檢舉前3大違規態樣分別為「變換車道或轉彎未使用方向燈」8,562件最多,其次為「駛入來車道(逆向行駛)」3,918件,「闖紅燈」3,544件。

嘉義縣警察局統計各鄉鎮市民眾檢舉案件的檢舉熱區及主要違規項目,其中前五大檢舉鄉鎮熱區是民雄鄉、水上鄉、中埔鄉、太保市及朴子市,及主要檢舉項目分別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駛入來車道(逆向行駛)、未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爭道行駛(駛出邊線、跨越兩車道)、違規超車及闖紅燈(含紅燈右轉)等。

縣警局指出,民眾交通違規檢舉係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法定舉發方式之一,警察依法必須受(處)理並核實舉發,政府雖已自去(111)年4月30日起施行新修正條文,將民眾可檢舉的違規態樣限縮至46種,但受理舉發件數仍居高不下,警方提醒民眾開車上路要隨時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以免成為檢舉鏡頭裡的主角,造成荷包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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