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舉辦研討會 精進醫療事故預防共創醫病和諧

(觀傳媒台南新聞)【記者陳彥霖/台南報導】台灣高等檢察署昨(13)日舉辦「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南部場研討會,邀請在醫療相關領域學養豐富之醫、法、學界等專家,透過研討會交流方式,集思廣益精進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機制之功能;包含檢察官、各醫院醫師、法官、律師、市政府衛生局人員及警察機關等,共80位學員參與。

立法院已三讀通過「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經總統於111年6月22日公布。為使檢察官、醫界、法界、衛生福利地方主管機關及執法人員,對新制有所認識,並加強防制醫療暴力,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張斗輝指示台南地檢署承辦,法務部及衛生福利部共同指導,並由中華法律風險管理學會、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會、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會、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全國律師聯合會共同協辦。

張斗輝表示,醫療糾紛事件,其實有低起訴率、低定罪率及高辦案日數之「二低一高」特性,長期以來一直困擾著醫、法界及病人家屬,甚至衍伸出醫病法三輸的局面。因此,106年衛福部與法務部共同推動「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指定台中、彰化、台南這三個地區擔任示範。

去(111)年衛福部「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已三讀通過,預計在113年1月正式實施,分別就預防、關懷、調解、評析以及除錯等五個面向,均有詳細的法條訂定,在新法實施前,召開研討會,主要是廣泛聆聽各界的意見,會後再將各界的意見,反饋給衛福部、法務部、院檢共同參考,最後仍是期待在新法實施後,能達到醫病和諧,醫病法三贏的局面。

法務部部長蔡清祥指出,針對醫療衛生、醫療暴力方面,各地檢署已建立聯繫平臺,對於「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高檢署也在新法三讀通過後,快速辦理北中南三場研討會,新法正式實施前希望大家能集思廣益。

蔡清祥說,今年因為國民法官法之實施,被告是否有刑法第19條精神狀態上之問題,有賴醫師鑑定,因此,也與醫師協會溝通,透過提前啟動專業的溝通,獲得互動與了解,否則,雙方都是堅持自身立場。

南檢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於111年12月16日簽署「委託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法醫部門協辦法醫鑑定及人才培訓」三方合作協議書,俾利解決法醫人力不足問題,並提升解剖、鑑定的品質與效率。

本次研討會就「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立法重點解析」、「調解會的運作、醫療爭議評析及除錯機制」、「先期醫療調解試辦機制之銜接」、「醫療暴力防制平台之運作及案例分析」等議題為研討。

醫療爭議之發生,往往造成醫病痛苦,為保障醫病權益,促進醫病和諧,以改善醫療環境,提升醫療品質,同時確保病人安全。期藉舉辦本次研討會,凝聚各界共識,讓檢察官、法官、醫師及主管機關熟稔立法規範,使新制發揮最大功能,以減少醫療暴力及醫療爭議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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