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十大傳奇之一 霸佔停車格抗議車清晨全遭拖走

(觀傳媒台南新聞)【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府前路台灣銀行前,數輛長期停在停車格位的「抗議車」,被列為台南十大傳奇之一。經台南市交通局開會決議,認定長期占用停車位,且因車輛加裝「框架」,屬於廣告車占用道路情形,已違反遊動廣告物相關規定,依台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12條第5款、第20條第3款及第28條定強制移置,今(18)日清晨6時執行拖吊。

車輛管理人為陳姓男子,前於接獲交通局公告後已將標語收起,但車輛仍佔用停車格,且自行改裝之框架未移除,經市府認定框架仍屬廣告車行為,於1月18日清晨6時,由交通局、轄區第二分局員警等前往實施拖吊作業。現場6輛車均拖吊移置中西區車輛保管場,過程平順。


▲18日清晨6時,台南市政府執行拖吊作業。
(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台南市中心陸續查獲車輛加裝框架張貼廣告,且長期占用路邊停車格位,交通局1月13日完成公告納管該類車輛為遊動廣告,禁停市區特定路段與時段,並優先針對停車熱區路段加強稽查,因車主逾限未改善,交通局聯合警察局拖吊6輛停放於府前路台灣銀行前之違規車輛。

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有關府前路6輛違規遊動廣告車輛,已依法函請車主限期改善並完成送達程序,因車主逾期限仍未改善,故予以強制移置,車主後續領車除需負擔移置保管費外,車輛離場時如未拆除框架行駛道路,現場員警仍可依法取締,並再次強制移置保管。


▲長期霸佔府前路台銀前停車格的抗議車輛,終遭拖走。
(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王銘德呼籲,為改善停車秩序及交通安全,台南市將加強稽查長期占用及違規遊動廣告車輛,以期合理分配有限停車資源及維護交通安全。

據悉,該陳姓車主與台南一知名人士有債務糾紛,自2019年11月間開始,即以數輛自小客車、小貨車等,改裝懸掛白布條、看板,停放於中西區府前路台灣銀行前的路邊停車格,並掛上抗議標語,由於市區路邊停車格位原本就一位難求,這些車輛又長期占用這些有限停車格位,讓往來銀行洽公的民眾無法利用停車,引發民怨與不滿,紛紛向台南市政府陳情投訴,要求處理,台南市政府因而與陳男展開一段長達3年多的「大鬥法」。


▲台南十大傳奇之一,暫時劃下句點。
(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該陳姓車主其實都有依規定繳交路邊停車費,6輛車長期停用,1年花費約50萬元的停車費,但他為表達內心不滿,根本不在乎這些停車費,且為規避在同一格停車位連續3天不動,就遭通報移車之規定,陳男會定時自行「移車」。

但是,在市府相關單位的立場,路邊停車收費是一種手段,目的是提高停車格位的周轉率,讓有限的停車格位能獲得最佳利用,該名陳姓車主的行為,無疑妨害其他民眾合法停車權利;如今,3年多的「大鬥法」,隨著6輛「抗議車」被拖吊移走,暫時畫下句點。

 

guest

0 留言
Inline Feedbacks
View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