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俊遭羈押禁見 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已押6人

(觀傳媒台南新聞)【記者陳彥霖/台南報導】台南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案,檢察官聲押現任議員李文俊,1月8日,台南地方法院裁定李文俊當庭釋放請回,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補強證據後提抗告。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撤銷原審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裁,台南地方法院今(13)日裁定准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劉秀君指出,被告李文俊雖否認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犯嫌,但本案涉案相關人等眾多,雖多已到案,均否認犯行,所述均避重就輕,彼此間供述亦有歧異。

又本件李文俊與共犯間之如手機等證物已經檢察官扣案,並有共犯已經羈押。然上揭扣案物未來所查知之內容,尚待檢察官調查,且須與李文俊或共犯間相互對質釐清,因此尚不能因部分證據已經扣案及部分共犯已經羈押,即遽認李文俊無串供或滅證之可能性,是本件被告確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應認檢察官之聲請為有理由,被告應予羈押禁見。

據悉,台南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案,截至目前已羈押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及黃怡萍、林士傑、黃麗招、楊士強、李文俊等共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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