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青峰勝訴引律師發文 引出細思極恐的問題

文:陳德貴|圖:翻攝自相關人之Facebook

著金曲創作歌王的吳青峰遭前老闆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因未經授權即演唱《歌頌者》等歌曲一事,台北地方法院在一審時結果揭曉,吳青峰與哈里坤的狂歡公司均無罪。辯護律師李怡貞在看到新聞後,直呼「果真正義總是遲到了」,並於自己的臉書中發文表示,除了替青峰感到不捨以外,還有一個地方是她覺得不妥當的「問題」;發文以後,引來網友犀利點出問題點,引來各界熱議。

儘管李怡貞律師於其文中指出,「青峰的文章,其實有一些部分我覺得不太妥當就是他為文點名對造的律師,可是其實這個如果站在當事人的立場是可以理解的。」、「畢竟的時候你沒辦法接受律師寫出來像刀一樣的文字,不分青白避重就輕的在往你痛處捅,甚至開庭時還理直氣壯的各種指摘。」

而李怡貞更表示「這就是我們律師的專業,這就是我們律師的職責,我們就是必須要竭盡心力為『自己的』當事人捍衛」,「所以不要怪對造的律師努力捍衛自己當事人的權益。這就是我們當律師的職責」;雖然對於青峰刑事判決結果無罪,李怡貞仍是為他感到高興,但是卻帶出一個細思極恐的律師職業問題。

網友指出「自己無法接受所謂「律師的專業、律師的職責」是在泯滅良心、無道德觀念之上。」更痛批,「如果律師都是誰出錢就站誰的立場,沒有一點良知,那我覺得他只是愛錢的低俗之人罷了,不值得擁有任何尊重。」

 

儘管青峰官司勝訴,但是在訴訟過程間的無謂消磨,以及各界的誤會、批評,還有對於前老闆恩師人格誠信的幻滅等損失,也讓青峰大感不值。在法庭上,吳青峰說:「我的作品,是我沒日沒夜,用熱情還有經歷傷痛,一個人寫出來的,他提告,為的就是奪取我的創作,這動機跟手段,是我永遠都無法理解的,他再也不是我認識的那個人,不希望再有創作者跟我一樣遇到這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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