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拍板紓困4.0原則,加快對弱勢民眾、因停業影響之事業紓困補貼。衛生福利部將陸續加發弱勢民眾生活補助、擴大急難紓困、未滿2歲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照顧服務單位紓困、住宿式機構及社福事業單位紓困五大措施。
一、加發弱勢民眾生活補助:本部主動發給經濟弱勢兒少、老人、身障民眾3個月(5月至7月每月1,500元)生活補助計4,500元,預計近90萬名民眾受惠。民眾免申請,補助款採一次性發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檢核符合資格者,由本部於6月4日匯款至民眾帳戶。
二、擴大急難紓困:針對受疫情影響工作收入之民眾,其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且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補貼,而家戶月平均收入未逾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者,給予1萬元至3萬元補助,預計47.5萬人受益。109年已申請之民眾皆免再申請,由政府主動查調資格。如109年已獲補助之民眾,本次仍符合資格者,按109年核給金額,將於6月4日由本部主動發給;如109年已申請未獲補助者,本部將重新查調審核;本年度新申請者,可於6月7日起採線上申請(https://swis.mohw.gov.tw/eip)或郵寄方式,提出申請。申請表格同上網址下載或電洽1957或至鄉鎮市區公所索取,截止申請日期至6月30日為止。
三、未滿2歲孩童家庭防疫補貼:只要在第三級疫情警戒期全面解除前出生,並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的孩童皆可領取一次性補貼1萬元,預計逾37萬名孩童受惠。發放有三種方式:(1)5月份已領有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之孩童,由政府於6月15日直接撥入申領帳戶;(2)其他未領有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者,自6月15日起,家長或監護人可憑兒童健保卡號至網路(10000.gov.tw)登入匯款帳號供政府撥款,或至ATM領取現金;(3)無法透過網路登錄或ATM領取的家長,則俟疫情趨緩後,以臨櫃方式領取,本部將會另行公告。
四、照顧服務單位紓困補貼:因應第三級防疫警戒,長照及身障日間照顧、家庭托顧、托嬰中心等照顧單位配合陸續停業,衛福部將按下列計算方式,提供110年5月至7月一次性補貼:
(一)服務收入減少達50%者(註),按僱用員工數每人4萬元計算,給予營運補貼。
(二)經中央政府命令停業者且其給付薪資未達基本工資,按僱用員工數每人1萬元計算,給予單位停業補貼;另為保障員工薪資,除給予每名員工薪資補貼3萬元外,另外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每名員工1萬元生活補貼,合計給予員工4萬元,由事業單位一併具領轉發。
(三)對於居家保母、家庭托顧員,經中央政府命令停業或服務收入減少達50%者(註),提供每人3萬元補貼。
五、住宿式機構及社福事業單位紓困:仍舊持續辦理相關補貼。
除了上述補貼外,照顧服務單位、住宿式機構及社福事業單位還可申請員工薪資或短期週轉金之貸款利息補貼。
民眾若仍有其他疑義,長照紓困相關問題可撥打1966,其他紓困措施可撥打1957,由專人提供服務。
備註:110年5-7月間任1個月,較108年、109年同期或110年1-4月間任1個月,照顧收入減少達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