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7起台灣製造平面式醫用口罩 應逐片標示「MD」及「Made In Taiwan」

*食藥署公告將強制於9月17日起要求,台灣產平面式醫用口罩(含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皆須於口罩本體上,距離邊緣 1.5 公分內,逐片以鋼印標示「MD」及「Made In Taiwan」,標示之字高不得小於 0.4公分,以確保國產醫用平面口罩不會與一般口罩混用。

文:林益瑞|圖:編輯部

品藥物管理署為方便民眾辨識口罩是否為國內產製之醫用口罩,以保障國人之權益,於9月10日預告「平面式醫用口罩之標示應刊載事項」,規範自2020年9月17日起,國內產製之平面式醫用口罩,須逐片以鋼印標示「MD」(即 Medical Device 之縮寫)及「Made In Taiwan」。

自疫情爆發以來,醫用口罩成為國人生活的必需品,為讓民眾可以快速且明確辨識所選購之口罩是否為國內產製之醫用口罩,食藥署於收集彙整各界意見後,公告將強制要求國產平面式醫用口罩(含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皆須於口罩本體上,距離邊緣 1.5 公分內,逐片以鋼印標示「MD」及「Made In Taiwan」,標示之字高不得小於 0.4公分,以確保國產醫用平面口罩不會與一般口罩混用。此外,本次公告影響範圍,不包含醫用N95等級以上、非平面及專供外銷之醫用口罩。

國內產製之平面式醫用口罩,自2020年9月17日起,須依公告規定標示,於 2020年9月16日前國內合法生產之平面式醫用口罩,未能依本次公告規定標示者,仍可持續販售,惟須於2020年12月17日前回收未售完未售完之市售品,連同庫存品送經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驗章後,才可以繼續販售。

食藥署再次提醒,選購醫用口罩,請認明最小包裝或標籤刊有衛福部核准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品名、製造廠名稱及地址等資訊,可至「西藥、醫療器材及化粧品許可證查詢系統」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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