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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政府處理違反都市計畫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修正條文即將於7月1日公告實施,未來對於違反土地使用管制的案件,除了依法裁處違規人外,也將針對地主與房東的維護管理責任加強查處,若告知三次仍不改善,市府將對地主與房東進行開罰。同時,市府也將更加強化與縮短涉及嚴重公安事件的裁處措施。
新北市城鄉局長黃一平表示,於住宅區內開設卡拉OK、飲酒店、酒家等違規場所,是目前違規開罰的最大宗案件,也往往是民眾最常檢舉的對象。為了維護民眾住的權益與安寧,市府裁處違規業者時,將同時告知地主與房東應善盡維護管理責任,不得將土地或建物提供做為違規場所使用,若告知三次仍不改善,將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裁處。另外,對於市府嚴重公共安全事件,如傾倒廢棄土、違規人頭戶等案件,將透過提高累計罰鍰額度與縮短改善時間方式調整,以期能有效達成遏止違規使用之目的。
因此,新北市政府特別呼籲,業者及房東或地主在開店或出租前應先確認使用項目是否符合土地使用管制,避免因違反都市計畫規定致遭處分,否則一旦投入資金後又被依違反都市計畫法之規定受罰,將會得不償失。而透過本次裁罰基準的修正,對於違反都市計畫法事件之處理將更臻明確,也更能維護民眾生活環境及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