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期限防疫情破口 全面延至6月底

財長蘇建榮今(13)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時表示,今年報稅期限原本為5月1日至6月1日,但考量到疫情,將全面延長到6月30日。(示意圖)

文:林奕楨|圖:Unsplash網站

長蘇建榮今(13)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時表示,今年報稅期限原本為5月1日至6月1日,但考量到疫情,將全面延長到6月30日。他強調,目前已經過行政院點頭,財政部正著手採取行政程序。

為因應武漢肺炎衝擊,財政部協助民眾減輕繳稅負擔,或延長申報繳納期限,我國將透過津貼免稅、虧損扣除、提前退稅、主動減稅等稅務協助,幫助民眾與企業度過難關。

蘇建榮指出,首先,只要是自政府領取的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而虧損扣除,只要符合所得稅法第39條盈虧互抵要件,該虧損可於以後10年內扣除。

另外,今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1批退稅案件,將提前1個月於6月30日退稅,有助民眾於疫情期間獲得更多資金運用。

在減稅方面,蘇建榮強調,若雇主依規定申請防疫隔離假,或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為應變處置指示,而得請假期間的薪資,可按照200%比率加倍減除營所稅。而營業稅、房屋稅、牌照稅、娛樂稅等稅目,則採取核實方式,如果業者有停業、縮減營業面積等,可依照比例減除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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