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把關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品質,勞動部每年辦理訓練單位評鑑,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雇主可依行業危害特性、勞工工作性質自行規劃課程辦理,或指派勞工到合法訓練單位參訓。目前全國得對外招生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共有97家(含其附屬職業訓練機構),112年度共開辦9,071班,受訓人數逾28萬5,428人次,鑑於其辦訓品質攸關事業單位推動職安衛水準甚鉅,勞動部每年均辦理訓練單位評鑑。評鑑類別分為管理職類及技術職類,評鑑結果包含優等、甲等、乙等、丙等、丁等共5種等級,由勞動部委託專業團體構遴聘具有豐富職安衛實務經驗的專家、學者擔任委員,至訓練單位的學科教室、術科實習場地進行實地訪視,評鑑結果會再經由評鑑小組會議進行審查後公布在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