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不知金飾遺失 警火速助物歸原主

(圖/警政署)
(圖/警政署)

獨家報導 記者張祥鈺/綜合報導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木新派出所警員周聖原於日前受理民眾拾獲背包遺失物案,依規逐項清點後竟發現內有市值約新臺幣(下同)80萬餘元金飾,即迅速循線通知失主到所確認具領。

案緣係民眾於日前拎著一個黑色背包進入派出所,告知員警該背包是在木新路3段357號前機車上拾獲,因見背包放置該處許久未見有人取回,故將背包送至派出所請警方協助發還,在清點背包內物品時,發現內有現金若干、存摺2本,更有金項鍊、金手鍊、金牌、金戒指、金玉佛牌等物,嗣經攜至銀樓辨識金飾真偽及秤重,得知均為真品,且總重約八兩重(市值高達80萬餘元),便立即依存摺戶名循線順利聯繫上白姓失主(男,67歲)到所確認領回。

經了解,據失主表示因近期搬家緣故,將家中物品整理打包後欲搬至新住處,正忙昏天暗地時,卻接到員警的電話,正在納悶發生何事,周員即告知其背包遺忘在路邊,渠在得知消息,驚嚇之餘立即趕赴派出所,經檢視背包內物品均無短缺,並非常感謝、大讚拾得人拾金不眛之美德及警方的積極幫助,讓其財物失而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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