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酒駕累犯撞死人 最重判無期徒刑 由 獨家報導 - 2019 年 5 月 31 日 下午 5:59 FacebookTwitterWhatsAppLINECopy URL 於5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文:劉端雅|圖:pixabay 立法院院會今表決酒駕加重刑責修法,會中通過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版本,條文明定曾犯酒駕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5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於酒駕累犯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酒駕事件頻繁,引來高度民怨,社會輿論認為應加重刑責方能遏止酒駕;朝野立委及行政院、司法院提出修法版本,共有35案;立法院長蘇嘉全於27日主持朝野協商,會中並無具體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