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張祥鈺/綜合報導
環境部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已於111年7月1日正式實施,除規定自備飲料杯享5元優惠外,各縣市也陸續提報飲料店不得使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期程,於113年9月起全國均不得使用,預計每年將減少約7億9千萬個。環境部呼籲享用手搖飲及珍珠奶茶時,可改以其他材質、自備飲料杯或循環杯替代,味蕾的享受後,廢棄紙杯也要投入資源回收設施,一起實踐永續環保行動。
環境部表示,塑膠的過度使用造成地球環境危機,全球各國都在施行各類減塑政策,聯合國全球塑膠公約第五次談判將於今(113)年11月底於韓國釜山登場,而臺灣呼應減塑國際趨勢,推動源頭減量限塑政策,限制飲料店不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是其中的一個措施,而臺北市率先於111年12月實施,其餘縣市也陸續推動。另外,有關紙杯淋膜回收條件,紙杯生產時會在表面塗上一層聚乙烯(polyethylene,PE)或以浸臘處理,目的是達到防水及油漬,以提高使用便利性,於回收後送到專業的廢紙容器處理廠,將紙漿回收再製成其他紙製品外,塑膠膜也可再製成塑膠粒。因此,紙杯使用後應落實分類與資源回收,避免將資源物當垃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