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米」颱風來襲出勤工資給付不可不知

徵才要求特定容貌 勞工局提醒恐涉就業歧視
(圖/翻攝網路)

獨家報導 記者翁若萱/綜合報導

編號第3號颱風「凱米」逐步逼近臺灣,中央氣象署表示,凱米強度持續增強,暴風圈也稍擴大,預計在本週三及週四(24、25日)對臺影響最大,靠近臺灣時將是中颱上限,而凱米路徑有往南偏的趨勢,可能從東北部登陸,預估23日(週三)中午到下午發布陸上警報。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特別提醒公司以及勞工,在颱風天出勤的給薪及給假的相關規定。

勞動局高寶華局長表示,雖然目前勞動法令並無颱風假的規定,但依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當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或上下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宣布停止上班,或者因天然災害阻塞交通等情況,勞工因而未出勤時,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亦不可為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可強迫勞工補上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動局進一步說明,當雇主要求勞工在颱風天出勤時,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建議加給勞工工資作為獎勵,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保障勞工能安全上下班。如颱風假當天適逢勞工的「休息日」,雇主就須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發給加班費,延長工時在2小時以內,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3分之1以上;工時超過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3分之2以上。

高局長特別呼籲,當天然災害發生時,有關勞工的出勤管理以及工資給付事項,除了其他相關法令已有規定外,勞雇雙方應參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事先在勞動契約、團體協約中約定或工作規則中約定。如果未有約定或工作規則未規定時,也請參照本要點辦理。

勞動局提醒,若是遇到相關勞動益問題,可利用「臺北市陳情系統」線上反映問題或諮詢,方便又快速。若有其他勞動法律疑問,本局提供「免費律師諮詢」服務資訊如下:

一、現場諮詢:

勞動權益中心(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6樓)每週一至週五下午2時到5時現場排隊,或可至本局「勞動即時通」線上預約。

北投就業服務站(北投區新市街30號5樓)及南港東明青銀就業服務站(南港區南港路二段60巷19號2樓):每週三下午2時至5時現場排隊。

信義就業服務站(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8樓):每週三及週五上午9時至12時現場排隊。

二、電話諮詢:

每週一至週五下午2時到5時,可撥打總機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7019(每通限時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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