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潮音派出所所長林藝閔18日表示,有民眾在12日報案指出在大園許厝港濕地岸邊撿到一隻蘋果iPhone 7手機,員警查看外觀後,發現手機在防水袋裡並無受損,經過充電後,沒想到竟然還能使用。
林藝閔說,因為手機設有密碼,警方依據sim卡資料,請電信公司協助聯繫門號申請人,查到手機主人是家住高雄市的孫姓男子。
警方說,孫男去年11月在墾丁從事水上活動,手機不小心掉入海裡,當時已經抱著「石沉大海」的心情,沒想到裝在防水袋裡的手機一路隨波逐流,漂到桃園市大園岸邊,還被熱心的民眾撿到送至派出所。
孫男笑著說,當時發現手機掉入海中後,已經不抱任何希望,除了將門號停掉,並且買了新手機,沒想到「北漂的蘋果手機」與他有緣,而更重要的是「防水袋實在好用,要多買幾個」。
孫姓失主原本請警方將手機寄回家裡,但剛好有陳姓女警準備利用到高雄遊玩之便,將手機送回去。
孫男領回手機後,開心地不斷向員警道謝,並提到手機裡有許多重要的大學生活回憶照片,深深感謝員警的用心;失主與警方都對這支手機的「奇幻漂流」感到嘖嘖稱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