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裝賊專偷捷運站 捷警調閱監視器 順利逮人

(圖/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圖/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獨家報導 記者張世義/綜合報導

113年1月至2月中捷運頂埔站、永寧站、新莊站、市政府站、江子翠站及板橋站等6站廁所內的零件設施連續遭竊,捷警隊接獲多起報案後,循線追查釐清案情,發現犯嫌犯案模式皆相同,初步掌握線索並比對監視器影像,查知上述竊案皆由同一名慣竊所為。2月13日竊嫌再次於板橋站行竊時,遭捷警當場人贓俱獲,全案詢後依竊盜罪嫌移請轄管板橋分局偵辦。

捷運警察隊於113年1月至2月中陸續接獲臺北捷運公司通報7起捷運系統廁所內設施零件遭竊案,遭竊站體遍及新北及臺北,計有捷運頂埔站、永寧站、新莊站、市政府站、江子翠站及板橋站等6站,捷警從報案時間回溯相關站體出入口及月臺、電扶梯,並過濾數十支監視器畫面,初步掌握犯嫌身分。於同(113)年2月13日13時許,捷運警察隊第四分隊警員陳俊宏、郭博正擔服巡邏勤務時,接獲勤指中心通報,捷運板橋站疑似出現近日捷警鎖定的捷運站廁所零件竊嫌行蹤,旋即前往處理。到場後比對該男特徵,與捷警連日鎖定之對象相似,而後見該男所攜帶的黑色提袋內有多個廁所內失竊的門板絞鍊、廁所輔助把、L型隔板固定支撐夾、白鐵衛生紙外蓋捲筒、L型角鐵、門板固定扣片、洗手乳鐵盒、防撞門檔及排水孔蓋等多種五金零件,確為近日捷運廁所慣竊無誤。經瞭解該名犯嫌於過年前後期間,竟異想天開起貪念,使用螺絲起子將捷運多站廁所內五金零件拆下欲變賣現金,並為了躲避警方查緝,分別於1月27日、2月2、6、7、12、13日著不同服裝且購買單程票進出車站,雖設置斷點連續犯案,終究難逃警方法眼,遭識破移送法辦。

捷運警察隊呼籲,若民眾於捷運系統發現可疑人、事、物,可立即通知捷運站務人員或保全,或撥打110報案電話,捷運警察將立即到場處理。如於捷運系統內有偷竊零件設施之行為,涉犯刑法竊盜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另破壞大眾捷運系統其他設施者,除涉及刑責應依法移送偵辦外,還可依大眾捷運法求償損失,不法之徒切勿心存僥倖而誤觸法網,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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