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的狗」栗翅鷹遊蕩新店被捕獲,新北動保處呼籲飼養做好管理

栗翅鷹目前送交動保處尋找原飼主。圖/新北市政府
栗翅鷹目前送交動保處尋找原飼主。圖/新北市政府

獨家報導 吳芳文/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日前接獲中華民國馴鷹協會送交一隻栗翅鷹,這隻走失的栗翅鷹已經在在新店水源高架下方自行車道附近生活盤旋一年多,被民眾通報馴鷹協會,經過誘捕後成功後暫時交由動保處收容照護,動保處目前已透過腳環公告尋找原飼主,呼籲民眾飼養猛禽應做好飼養管理,如有遺失應盡速通知相關單位協尋處理。
栗翅鷹又稱為哈里斯鷹,是台灣可合法飼養的五種老鷹之一,主要生長在美洲,因為服從性高超黏主人,又被稱為「空中的狗」,在台灣可以買賣,因此近年來想要養鷹的民眾把栗翅鷹當作入門款。中華民國馴鷹協會10月23日接獲民眾通報,得知有一隻栗翅鷹在新店水源高架下方自行車道生活,會獵捕野鴿,並開始出現地域性,發覺事態嚴重;倘若再有其他飄失的栗翅鷹到這邊群聚繁衍,將造成生態危害,故召集鷹友一同尋找。經過詢問在場多位運動民眾得知,這隻栗翅鷹已經在該處定居一年多,終於在10月25日下午由鷹友成功捕獲。經過馴鷹協會鷹友們一起協助,栗翅鷹身上僅有固定腳環,並無腳絆、腳帶、肩背帶等物品,健康狀況良好無毛滴蟲,鷹友協助對牠進行體外寄生蟲的驅蟲措施並替其配戴上全新腳絆、腳帶、短繩等,希望原失主領回後用心照顧,勿再讓牠游走飄失。馴鷹協會於隔日將栗翅鷹送交動保處,動保處立即上網公告並依據腳環編號尋找原飼主,希望有在新店區附近遺失栗翅鷹一年以上的鷹友,帶著相關證明及腳環編號前往動保處核對領回。
中華民國馴鷹協會會長陳建宏表示,雖然國內目前可以合法飼養栗翅鷹,但是飼養這類的猛禽在台灣均為外來種,如果飼養不當或放飛遺失至野外,將可能襲擊路過民眾或造成野外生態浩劫。如不慎遺失這類特殊寵物,可盡速通知馴鷹協會或通知動保處,大家一起幫忙尋找,避免後續在外大量繁殖造成生態問題。另外由於老鷹食性不像飼養犬貓一般容易準備,每日需要準備鮮食,甚至是活體食材才適合老鷹進食;飼養過程中也必須提供適當的活動空間,每天花時間「溜鷹」用心訓練、照料,老鷹平均壽命可達20年,算是非常長壽,一定要有照顧牠們一生的決心。因此若想飼養猛禽,不能只是一時好玩嘗鮮,應考慮清楚。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目前台灣可合法飼養的五種老鷹包含栗翅鷹、蒼鷹、紅尾鵟、紅鳶以及遊隼,雖然「人工繁殖」個體可合法進口和飼養,呼籲民眾飼養前仍應做好動物管領及標示,如裝置腳環及施打微型晶片可減少日後遺失問題,民眾飼養之動物如有走失可上動保處官方網站「公告招領」及「遺失協尋」區尋找,網址(https://act-adopt.ahiqo.ntpc.gov.tw/?AdoptionOnOff=2)。另外台灣所有野生猛禽皆為保育類野生動物,任何持有或飼養野生猛禽的行為,包括所有常見的本土留鳥猛禽與任何一種貓頭鷹,均屬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依法不得獵捕、買賣、持有、飼養、繁殖。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保育類野生動物或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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