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宋秉忠/綜合報導
政府食安管理全「斷鏈」,繼進口蛋被業者混國產蛋製成蛋液流到市面後,美國進口活體豬在台灣宰殺就可標示「台灣豬」、進口豬肉製成的食品只要在台灣製造就可標示「台灣製造」。在進口蛋、進口豬相繼「搞失蹤」外,每年進口的14.72萬噸稻米也長期「搞失蹤」。
台灣自2002年加入WTO以來,每年必須進口14.72萬噸稻米,最不合理的是WTO強制規定,台灣進口的稻米只能釋出到食用市場,不能用作飼料,因此,政府收購65%,其餘則由民間標售;而美國是最大進口國,其他還有澳洲、泰國、越南等國。
WTO規定進口米「只能人吃、不准畜生吃」,是企圖改變國人對台灣米的喜好,但因管理不善,進口米前幾年已在台灣造成食安風暴。
2013年,台灣知名糧商品牌「山水米」被發現以越南米假冒台灣米,高價出售,賺取價差;由於國人擔心越南米可能含有「落葉劑」殘留,此事雖引起輿論高度關注,但最後糧商只被罰款20萬元。
進口米混台灣米處罰這麼輕,是因為政府允許糧商,將台灣米和進口米混合包裝販售,只需標示混合比例與國別,但當年爆發越南混米事件時,媒體實地訪查國內四大賣場上架的50多款包裝米,僅6款有標示混合進口米,但卻完全看不到越南米的標示。可見進口米的通路管理有多糟糕。
越南混米事件爆發超過10年,進口蛋、進口豬卻還是出問題,顯示政府根本不重視食安管理,以致食安事件不斷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