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指出,第一階段限塑政策91年推動至今已15年,明(107)年1月的限塑對象將從現行量販店7大類等七大類共兩萬家業者,擴大為14大類,共八萬家業者,預估將再納管8萬家業者,其中新納管的飲料店高達兩萬五千家,數量比首波納管的七大類商家還多,且適用範圍很廣。環保署說,除了民眾熟知的手搖茶飲或咖啡店,冰果店、豆花店、冰淇淋店也都在管制行列。未來民眾到書店、手搖飲料店及藥妝店購物時,店家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預估每年減少約15億個購物用塑膠袋。
舉凡食、衣、住、行、育、樂,幾乎都要用到塑膠袋,塑膠袋為人們帶來了便利,但也造成環境的浩劫。根據統計台灣每年用掉180億個塑膠袋,平均每人每天使用2.7個以上的購物袋,因此環保署下月起擴大限塑政策實施範圍,新增醫療器材店、藥妝及美妝店、3C零售店、書店及文具店、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七大類共八萬家業者,和首波納管的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七大類共兩萬家業者相較,這次適用商家是首波管制對象的四倍,合計一年可省15億個塑膠袋。
目前以下地方都不會免費提供塑膠袋
A.原本規範的:
1.公部門: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軍事機關、國軍福利品供應站、公立學校、公立醫療院所。
2.私立學校:私立學校內,以服務員工、師生為目的,經營福利社、合作社、餐廳或其他餐飲業務的私立學校或民間業者。
3.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
4.量販店業。
5.超級市場業。
6.連鎖便利商店業。
7.連鎖速食店。
B.2018/1/1起以下地方也不會免費提供塑膠袋:
8.藥粧店、美粧店及藥局:例如康是美、屈臣氏等,還有中藥店也不會提供。
9.醫療器材行。
10.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家用電器、攝影器材、照相器材等零售業者。資訊及通訊設備專賣零售店,指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軟體、遊樂器、通訊設備、視聽設備等零售業者。
11.書籍及文具零售業。
12.洗衣店業:衣物、毛巾、床單、地毯、皮衣及其他紡織製品等洗濯、熨燙,且直接服務消費者的業者。
13.飲料店業:現場製作茶、咖啡、冷熱飲、酒精飲料、水果或冰品等販售供應顧客飲用茶飲店、咖啡店、冷熱飲店及冰果店業者。
14.西點麵包店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