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菸酒 應注意免稅限量及通關規定

旅客攜帶菸酒入境,應注意免稅限量及通關規定,以免受罰。(圖/財政部)

獨家報導文:編輯部

人入境攜帶行李物品,均有一定的免稅額度,超過該額度又未事先申報者,將罰鍰並沒入該貨物。日前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查獲旅客,未據口頭或書面申報,攜帶53條超量香菸入境,爰依據《菸酒管理法》規定,將超量香菸處每條新臺幣500元罰鍰,並沒入貨物。
按《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年滿20歲之入境旅客可免稅攜入供自用之酒類1公升(不限瓶數)、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若超過前開免稅數量,應主動至紅線檯申報查驗通關。
臺北關進一步表示,新修正《菸酒稅法》第7條及第20條規定,自106年6月12日實施,捲菸之菸酒稅額,自每千支新臺幣590元調漲至每千支新臺幣1,590元。
為防制菸害,維護國民健康,臺北關將加強查緝旅客攜帶菸酒之數量,若旅客攜帶超量菸酒入境,應主動向海關申報,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