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生」納健保行政院拍板定案! 預計明年2月實施分2階段上路

【健康醫療網/記者吳儀文報導】「陸生納入健保」一案行政院於11月23日正式拍板定案,預計在明(113)年2月1日實施。行政院院長陳建仁表示,健康權是全球普世價值的基本人權,因此決定在台學籍超過6個月且已完成註冊的陸生,應視同外籍生及僑生納入健保。

陸生將視同外籍、僑生 明年2月符合條件可納健保

目前台灣規定,持有居留證明文件在台居留滿6個月的在學僑生、外籍生可以就讀學校為投保單位申請參加健保。行政院表示,經過跨部會研議後,決定學籍已完成6個月且已註冊的陸生,應視同外籍生及僑生納入健保。

陳建仁院長說明,衛福部將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公告「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由內政部移民署許可發給事由註記『陸生就學』者,為得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之證明文件,並據以被保險人身分參加健保」,並訂於113年2月1日實施。

衛福部長薛瑞元提到,陸生納健保相關政策將分為2階段上路,第1階段以施行細則處理,預計明年2月先實施,第2階段則是規畫取消6個月的限制,這部分不論是陸生、外籍生等所有納保對象都受惠,相關修法事項還在研擬中。

行政院強調「健康權」 籲正面看待陸生納健保議題

陳建仁院長強調,健康權是全球普世價值的基本人權,中國學生來台就學,進入台灣教育體制,政府應照顧其健康權,而且也有助於台灣防疫,基於這2個立場認為學籍超過6個月且已完成註冊的陸生不應排除在外,應視同外籍生及僑生納入健保,希望社會各界以開闊的胸襟,正面看待陸生納入健保議題。

考量各部會相關準備與宣傳作業期程,此公告實施日期訂為113年2月1日。而在公告實施前,陳建仁院長請教育部、大陸委員會、內政部及衛生福利部等相關部會,充分做好對陸生的溝通及行政作業整備,使該政策如期如質實施,讓陸生在臺求學期間,可以得到健保醫療照護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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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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