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醫療網/記者吳儀文報導】室內口罩鬆綁措施已經在2月20日正式上路,不過民眾在醫療照護機構、公共運輸及特殊運具等指定場所仍需依規定配戴口罩,但若是前往捷運地下街、車站大廳等區域,也要佩戴口罩嗎?
交通部航政司長何淑萍在口罩鬆綁首日,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上詳細說明公共運輸及特殊運具的口罩相關規定,並提醒民眾若違反規定,最高將可處1萬5千元罰鍰。
運具、場站付費或管制區 皆須佩戴口罩
2月20日起第二階段口罩鬆綁政策正式實施,除了醫療照護機構、公共運輸及特殊運具等指定場所,仍須依規定配戴口罩外,其餘場所民眾皆可自主決定是否要佩戴口罩。
不過,針對公共運輸及特殊運具的口罩配戴規定,仍有許多部分讓民眾感到疑惑,交通部航政司長何淑萍便在記者會中詳細說明,她表示,民眾在「運具」跟「場站的付費區、管制區」都須佩戴口罩。
其中,運具的部分包含鐵路、捷運、纜車、公路客運、市區公車、遊覽車、計程車、空運(如:國內線客運航班、國際線客運航班)、海運(如:臺馬之星、臺滑輪等)
何淑萍特別指出,遊覽車上如果是不特定對象仍須依照規定配戴口罩,而郵輪旅客來台,也須依照規定於客運中心配戴口罩。
捷運地下街可不戴罩 特殊情況外違者就開罰
而場站的部分則包含鐵路、捷運、纜車等場站的付費區、機場航廈的管制區、海運客運場站的付費區或管制區。有民眾就好奇,捷運有連通的地下街、商店街等,如果在這些場所也須佩戴口罩嗎?
何淑萍表示,車站大廳、捷運連通道的商店街等,屬於非付費區,不在強制配戴口罩的範圍內,但如果人潮較擁擠、沒辦法保持適當距離的時候,仍建議配戴口罩。
另外她也提醒,不論在運具或是場站,民眾若違反規定,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以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的罰鍰,但如果民眾有飲食需求等例外情形,仍可以暫時脫下口罩飲食,並於飲食完畢後盡速戴上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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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56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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