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酒駕零容忍 酒後及宿醉不開車

(圖/取自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圖/取自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獨家報導 記者墨 莊/綜合報導
入秋後天氣轉涼,年底尾牙、耶誕節、跨年等活動接踵而至,民眾飲宴逐漸增加,有鑑於過節歡聚常飲酒助興,恐衍生酒後駕車情事,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重申「酒駕零容忍」,並持續落實取締,提醒民眾切勿酒後及宿醉駕車,以維護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
臺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今(112)年1-10月6至12時取締酒後駕車件數1736件,相較去(111)年同期1099件增加637件,另發生酒駕事故件數較去年同期減少17件,受傷人數較去年同期減少8人,酒駕事故件數及受傷人數呈現下降之趨勢,顯示警方於近年針對酒後宿醉駕車加強執法,並在各界大力宣傳喝酒不開車及加重酒駕罰責已發揮明顯成效。雖然民眾普遍已有喝酒不開車之正確觀念,然因宿醉開車亦可能無法通過酒測,且存在相當事故風險。
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再次呼籲民眾應有「酒駕零容忍,酒後及宿醉不開車」觀念,特別要留意喝酒隔日之宿醉也會嚴重影響駕駛時的判斷力與反應能力,切勿開(騎)車,以確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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