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將排核廢水 陸駐日使館指「缺乏正當性」

圖/翻攝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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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有具/綜合報導

日本政府擬在近期把福島第一核電廠內的「核廢水」其中的氚濃度稀釋到日本國家標準以下後排放入海,引發周邊國家關切,中國大陸駐日本使館4日召開記者會,就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問題闡述立場。該使館表示,認為核廢水排海缺乏正當性,認為日方應撤銷排海的錯誤決定,「切實以科學、安全、透明的方式處置核污染水,並接受嚴格國際監督。」

該聲明表示「排海缺乏正當性」,因為日方未同周邊鄰國等利益攸關方進行充分協商,單方面作出排海決定,單方面作出對外宣布,實際上是把排海作為唯一選項「強加於各方」,但排海並非唯一選項,也不是最安全、最佳化的處置方案。

聲明中也列舉,有地層注入、海洋排放、蒸汽排放、氫氣排放和地下掩埋等5種方案,部分專家還提出過長期儲存方案,但都被日方置之不理,「難道只有排海才是最優方案?顯然不是。」

另外聲明裡也提到,排海將對全球海洋環境和人類健康帶來巨大風險。聲明裡直指,福島核污染水,直接與福島核事故中熔化的反應堆堆芯接觸,包含60多种放射性核素,很多核素目前沒有公認有效的淨化技術,部分長壽命核素,可能隨洋流擴散,並形成生物富集效應,將額外增加環境中放射性核素總量。

文章裡也提到,福島核事故至今,產生130多萬噸核污染水,如此巨大、成分複雜的核污染水,沒有先例。排海將持續30年甚至更久,未來還將產生大量核污染水,其中,「多核素處理系統」(ALPS)技術有效性和成熟度未經第三方評價認證,淨化裝置長期可靠性存在巨大疑問。

同時,聲明也指出,日方通過海底隧道方式將核污染水排海,違反1972年《倫敦傾廢公約》有關禁止通過海上人工構築物向海洋傾倒放射性廢物的規定。作為國際社會負責任成員,日本應切實履行上述國際義務,而不是相反。

最後陸方的聲明裡也強調,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評估報告不能成為日本將核污水排海的「通行證」,日本政府在2021年4月宣布排海計畫、2022年7月正式批准排海方案,多次宣稱不會推遲排海,這些都遠早於機構工作組完成評估和發布最終報告,讓國際社會對日方誠意打上重重的問號。

因為IAEA是促進安全、可靠、和平利用核技術的國際機構,不是評估核污染水對海洋環境和生物健康長遠影響的合適機構。更要指出的是,日方限制機構工作組授權,不接受評估其他處置方案。基於上述,機構報告證明不了日方排海的正當性與合法性,免除不了日方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國際法義務。

文章也反駁日本,指日方將將福島污染水含氚量,與核電廠正常排放冷卻水的含氚量相提並論,完全是混淆概念,誤導輿論。因為福島核事故產生的污染水,與核電廠正常運行排水有本質不同,這是基本科學常識。兩者來源不同,放射性核素種類不同,沒有可比性。

文章點名,福島核污染水直接與核事故中熔化的反應堆堆芯接觸,其中含有極毒的鈈、鎇等超鈾核素,國際上沒有排海先例,與經過幾十年安全運行實踐、由成熟可靠系統處理的各國核電站排水根本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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