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被控掏空公司資產32億的遠東航空公司董事長張綱維,一審被判刑14年,同時須接受科技監控,不過,高等法院合議庭發現,張綱維近期有7次違反科控警示,其中2次是行蹤鄰近高雄塭仔頭漁港,因此在今(2)日緊急將張綱維拘提出庭,合議庭訊問後,諭知羈押。可抗告。
高院由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陪席法官張紹省組成的合議庭表示,被告張綱維經訊問後已諭知羈押。羈押理由為被告張綱維所犯背信等罪嫌重大,且接受科技設備監控後仍屢次違規,情節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為確保後續審理程序順利進行,有羈押必要,依刑事訴訟法10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予以羈押。
張綱維的律師師陳恒寬表示一定抗告,法院可函詢電信公司提供被告手機定位資料,足以證明被告係開車載母親高速通行國三高速公路至高雄市鳳山區龍達中醫葯行就醫,返程亦經過鄰近高速公路的塭仔頭漁港,被告並未在該漁港逗留,更無預備偷渡的行為。
陳恒寬表示,如被告之事實陳述,被告係為照護肺腺癌末期、大小便失禁的高齡母親,始晚約二分鐘與監控中心聯絡報到。法院亦可函詢電信公司提供被告手機定位資料,可證明被告當時並未離開其住所,更無惡意規避電子監控的情形。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為子談判債務私查債主個資 退休警小隊長判刑2年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