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監察院糾正台北表演藝術中心案,認定多處行政違失,並點名前市長柯文哲未依法程序支付廠商2.36億元,涉違反政府採購法。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31)日強調,市府本有機會採仲裁或訴訟處理,但柯文哲在卸任前夕「獨斷決策」,未經專業審查即做出重大財務決定,已涉及公帑浪費,呼籲檢調應主動介入調查。
許淑華指出,北藝中心原訂工期已嚴重延宕,實際展延天數達4351天,約為原訂工期的1.17倍,導致履約爭議不斷。市府與承包廠商進行長達1年3個月、共7次的調解會議,文化局原本立場是廠商應負責任,不願支付補償金,但始終未達共識。
許淑華強調,在調解破局後,台北市政府仍可依法選擇送仲裁或提起訴訟,兩者都有利於釐清責任與保障市府利益,但柯文哲卻在2022年11月30日卸任前夕的市長室晨會中,突然決定支付2.36億元給廠商,完全繞過法定程序。
許淑華指出,此項決定不僅未經市府「申訴審議委員會」實體審查,也未依法簽請法務局意見,更未說明為何不採納專業審查意見,等同憑空做出獨斷決策,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第85-1條所授權的履約爭議調解流程規定。
許淑華痛批,柯文哲任內重大建設爭議不斷,京華城案已遭監察院糾正,檢調也已介入調查,如今北藝案又重蹈覆轍。她呼籲,檢調應針對北藝案中支付爭議款的行政決策過程主動展開調查,釐清是否有圖利或失職等法律責任,勿讓公共工程成為權力濫用的溫床。
照片來源:許淑華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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