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去年4月間打手遊認識一名未滿16歲的少女小美(化名),還先後與小美發生2次關係,小美之後表達無意和陳男繼續往來的意願,陳男竟恐嚇要將事情告知小美母親,並以散布性影像為由,強迫小美再次與他嘿咻,還在房間使用毒品,甚至強逼小美吸時濃煙,威脅不讓她離去等,全案曝光後,經法院審理,陳男數罪併罰,應合併執行8年6個月有期徒刑,另有1年得改服社會勞動。
檢警調查,去年4月間,陳男透過網路遊戲「傳說對決」認識小美,到了5、6月間,2人就先後在摩鐵發生性行為,陳男雖未違反小美意願,但小美當時未滿16歲。
由於陳男感覺小美有意疏遠,並且放他鴿子,陳男竟恐嚇小美,如果不出來見面,就要把雙方有性關係的事情告訴她母親及其男友,且會上網散布性影像,藉此要求與小美見面。
去年6月5日晚間,小美因心理壓力,只好答應陳男要求,隨即又被載至陳男家中遭性侵得逞,過程中,小美因為不想看到陳男臉部,一度以玩偶遮擋,但仍遭陳男偷錄性交影片。
翌日凌晨2時許,小美告訴陳男希望離開,陳男又強行奪走小美手機,禁止她與外界聯繫,並用身體遮擋門口,不讓小美離去,直到早上8點,小美允諾會再見面,陳男才讓她搭車返家。
小美脫險回家後,還不斷被陳男恐嚇「我上傳網站喔,你死定了」、「逼我拿影片給他看嗎?你毀了我我也毀了你」、「汽車旅館那支留著,慢慢爆出來」等。小美最後不堪壓力,才告訴家人此事,並由家屬陪同報警,全案曝光。
陳男到案後辯稱,小美拿玩偶遮擋臉部,是因為她說「不能拍到臉」,聲稱小美同意他拍攝,甚至還表示,小美跟他說「你要就趕快,我要回家休息」,主動邀約陳男性行為。
小美則證稱,她有提出不想發生性行為,是陳男威脅要去找男友、媽媽,她擔心影片外流只好配合,「我是因為不想看到他的臉,才拿玩偶遮臉。」小美訴說過程不斷哭泣、無法言語,法官認為證詞可信度高。
台中地院審酌,陳男明知小美尚未成熟,且知悉安非他命造成人體危害,竟為滿足個人私慾,對小美做出本案犯行,造成身心、人格嚴重侵害,致小美長久陰霾,卻僅坦承部分犯行。
全案依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處5個月徒刑、對少年強制性交處3年8個月、違反意願拍攝少年性影像處7年8個月、對未成年轉讓第二級毒品處10個月、對少年私行拘禁處5個月、強制處7個月,應合併執行8年6個月,另外1年得改為社會勞動。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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