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去年「403」大地震後,南投縣信義鄉鄉民反映蓄水池爆裂,鄉長全志堅及鄉代會主席李國源等,竟利用限制性招標方式,向有配合意願的廠商,收取標案金額1成的回扣、賄賂後朋分。台中地檢署今(24)日,依貪污罪嫌起訴全志堅、李國源及行賄廠商。
檢方起訴指出,去年4月3日大地震後,信義鄉公所、鄉代會接獲鄉民陳情反應,有蓄水池爆裂災損。鄉長全志堅決意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113年4月3日地震造成本鄉民生灌溉蓄水池損壞」工程,與李國源協議,由李國源以鄉代會主席主導通過追加預算案,全志堅則運用職權圈選特定廠商參與比價,向有配合意願廠商,收取標案金額1成的回扣、賄賂。
隨後2人覓得有配合意願的陳姓、黃姓及鄧姓廠商圍標,但是合意不為價格的競爭,並願共同負擔給付公務員的回扣、賄賂款。
全志堅依謀議圈選特定廠商參與議價,排擠其他廠商公平競爭的機會,終依協議由圍標的公司以新台幣929萬9800元得標。再由陳姓廠商代表,依約支付93 萬元回扣、賄賂款給公務員後朋分。
檢察官審酌被告全志堅、李國源2人,不知廉潔自持,違背選民託付及社會期待,斲害地方機關首長的公益形象,危害社會及公共利益程度甚鉅。尤以被告全志堅於犯後未能坦認犯行、醒悟自省等一切情狀,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資儆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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