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住於新北市中和區的20餘歲張姓男子,去年5月某天凌晨2時許,與朋友一起騎機車夜遊北海岸,卻在三芝區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酒精濃度測試的檢定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被裁處18萬元罰鍰,而且吊銷駕駛執照,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表示,由於張男逾期未繳罰鍰及提起行政訴訟後,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去年10月間移送執行,扣押他3家金融機構存款共6萬餘元。今年3月17日,他則主動至新北分署以現金繳清所有罰鍰。
新北分署表示,強力執行酒(毒)駕罰鍰案件,而張男收到扣押命令後,也著急的於3月17日親至新北分署接洽書記官說明案情。他說,事發當天與2位友人各騎1輛機車至北海岸夜遊,在三芝海邊喝完咖啡,約於凌晨2時許準備返家,途中遠遠的就發現有警察設站攔檢酒測,3人見狀馬上就迴轉逃避攔檢,沒料到會被罰那麼多錢,而且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駕照,造成他生活及工作相當不便。
他表示,其他2名友人也不服裁決處分,都已提起行政救濟,法院還在審理中,未被移送執行。但他的律師表示,由於他的違規事實明確,提起行政訴訟無益,因而放棄行政救濟。只是張男一直未說明,當時為何要逃避攔檢,隨即以現金繳清所有罰鍰,由新北分署撤銷扣押命令。
新北分署呼籲,務必避免酒(毒)駕,而且無論是否酒(毒)駕,均應配合警察機關攔檢,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以免害人害己又破財,被吊銷駕照造成生活及工作困擾。萬一違規遭受裁罰,也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受強制執行。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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