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嘉義一名自稱在就讀法研所的學生阿哲(化名),2019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剛滿18歲的嫩妹小愛(化名),結果交談後得知小愛是他學妹,2人便相約一起念書,孰料阿哲在和小愛一起念書時,竟突然對小愛上下其手企圖性侵,小愛當場大聲嚇阻「你是學法律的應該知道這是強制性交。」全案經嘉義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阿哲4年6個月有期徒刑,阿哲上訴高院遭駁回,但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哲是在2019年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剛滿18的學妹小愛,雙方聊得熱絡,阿哲也向小愛介紹自己正在就讀法研所,2人之後便相約有空可以一起念書。
2人見面當天,阿哲騎機車將小愛載往自己的租屋處,2人便便開始念書。怎料一小時後,阿哲卻對小愛上下其手,一度還侵犯小愛私處,小愛被嚇得出手阻止,並告知阿哲「學長,請你正經一點。」
但阿哲未加理會仍繼續侵犯,小愛便藉口去廁所,希望讓阿哲冷靜一下,沒想到小愛從廁所出來後,阿哲變本加厲,不斷觸碰小愛身體各處及私處,甚至直接將小愛推倒在床,企圖性侵。
此時小愛奮力反抗,並用力將阿哲推開,還告知「這是強制性交,你是學法律的你應該知道。」然後趕緊聯繫學長,拜託學長前來營救,最終才逃過魔爪,並至警局報案。
阿哲對此坦承,在念書的過程中,確實有跟小愛做出愛撫、性交等行為,但剛開始撫摸時,小愛並沒有反抗,直到後來小愛拒絕,他就立刻停手,後來經過相處,氣氛再度變得曖昧,他才又繼續對小愛做出愛撫的動作,並沒有違反意願。
阿哲辯稱,他的宿舍區域經常會有汽、機車及住戶來往,若真的有違反小愛的意願,小愛應該奪門而出,向外呼救或報警,但小愛反而是持續跟他共處一室,離開時也沒有急促、慌張或驚恐等情況,是否有違反意願,並非沒有疑問。
不過,按照小愛與營救她的學長對話紀錄,可以看見小愛遭到侵犯後不斷求救,更是拜託學長來載她離開,且事後還有哭泣等情況,更是出現「創傷後壓力症」等情況。考量各種證據,嘉義地院法官審理後,未採信阿哲的說法,最終依照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而阿哲對判決結果不服、提出上訴,不過被高院駁回,但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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