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男子阿文(化名)去年12月間在某政府機關鬧事,還企圖點火擾亂,並當場對著一名科長、股長飆罵「骯髒人」、「恐龍」等字眼,警方獲報後當場將他逮捕,全案經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阿文在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的言詞相加,但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的程度,最終將他罰鍰5000元。
判決指出,去年12月間,阿文前往台南某政府機關鬧事,並在科長、股長執行公務時,當眾對2人飆罵「照照鏡子吧」、「骯髒人」、「恐龍」等字眼,因此被警方帶回警局偵辦,訊後被移送偵辦。
台南地院法官審理本案後認為,阿文的行為已經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不過考量到他的犯後態度、行為所生危害等因素,最終認定他在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的言詞相加,但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處以罰鍰5000元。
至於疑似焚火的部分,法官表示,目前尚無任何事證足以證明阿文有焚火的行為,與《社會秩序維護法》要件不相符,因此這部分諭知不罰,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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