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台中報導
總統賴清德日前宣布將恢復軍事審判制度,立委羅美玲今(19)日質詢國防部長顧立雄時,指出中國對國軍的滲透問題日益嚴重,為強化軍紀與國安,故宣布恢復軍事審判制度,但政府必須審慎規劃,確保軍事司法體系的獨立性與公平性。
羅美玲指出,恢復軍事審判制度是一項重大變革,牽涉軍紀、國安與司法公正,政府必須審慎規劃,確保軍事司法體系的獨立性與公平性。她質疑,未來的軍事法院與軍事檢察署是否能夠真正獨立於國防部,以確保軍事審判的公正性?且軍事審判的體系設計,是否仍由國防部主導制度運作。
羅美玲說,目前每年約有300多件軍事案件被起訴,建議軍事法院的層級與審判程序比照一般司法體系,採三級三審制,她也將持續關注此議題,確保改革方向符合國家安全與司法正義的雙重要求。
顧立雄回應,現行軍事法院仍屬於國防部體系,未來計畫透過立法將其提升至法律位階,成立獨立的軍事法院組織法,同時確保軍法官的獨立性。他強調,過去大法官曾質疑軍法官是否具備法官的獨立性,因此改革的核心目標之一,就是確保軍事法庭在組織與人事制度上不受國防部影響。
顧立雄指出,目前的軍事法院為國防部下屬機構,未來將提升法制層級,並訂立軍事檢察署組織法,以確保檢察機關的獨立性。此外,人事制度方面,也將制定軍法官人事條例,從甄選、養成到評鑑淘汰,均引入外部審查機制,避免國防部內部干預。
顧立雄指出,被起訴的軍事案件主要涉及陸海空軍刑法中的軍人職務犯罪,並非一般刑事案件;未來軍事審判將比照一般司法制度,確保合憲的正當法律程序。他也說,過去軍事審判採階級審判,例如尉官以下由地方軍事法院審理、校官以上則由高等軍事法院審理,但此制度曾被大法官認定違憲,未來將進行修法調整。至於審級設計,將與司法院協商,研議適當的事實審與法律審機制。
「改革是一項大工程,短期內難以立即實施。」顧立雄坦言,軍事審判制度已中斷11年,相關專業能量逐漸萎縮,目前的草案仍在初步研擬階段,未來需經專家學者諮詢、社會溝通、行政院審議,再送立法院審查。此外,軍法官的養成與培訓機制也需與司法院及法務部協調,仍需一定時間才能正式運作。
照片來源:羅美玲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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