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分手狠砍前女友7刀致死 手抄16本心經求減刑沒用

不滿分手狠砍前女友7刀致死 手抄16本心經求減刑沒用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男子陳昭坤2023年7月間只因不滿劉姓前女友提出分手,竟趁劉女至住處取回物品時,持菜刀將她猛砍7刀,造成劉女被活活砍死,全案一審,陳男被重判無期徒刑,上訴二審時,陳男在庭上提出16本手抄佛經,稱要迴向給劉女,但承審法官當面將佛經退貨,怒斥:「寫這麼多本在寫什麼?不是抄一抄就收到你的功德。」仍判他無期徒刑,全案上訴最高法院,今(17)日遭駁回,全案定讞。

檢警調查,陳男與劉女交往後,劉女認為陳男經常對她家暴,於是提出分手,並搬離2人同居處,2023年7月間,劉女打算前去同居處取回私人物品,遂請友人陪同前往,當時友人留在屋外,孰料劉女進屋後,屋內爆發吵架聲音,也傳出丟摔物品的聲音。

在外的友人聽到察覺有異,急忙拍門卻無人回應,於是立即報警,而警方到場後,陳男從容打開門一臉呆滯,眾人進門後發現劉女已經全身是血倒臥地上,緊急送醫後宣告不治,陳男也被當場逮捕。

陳男向檢警供稱,因為劉女以三字經辱罵他,他氣不過才會拿出菜刀對她猛砍,自己當時也試圖自殺但沒有勇氣,全案經檢方依「家暴殺人」提起公訴,一審則由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

法官審理時,陳男還主張自己自首,應該減刑。但國民法官認為陳男犯案後,明知劉女已經死亡,警方已在門口,但仍清洗兇刀、清洗現場血跡,還打電話給兒子,並拖延警方進入屋內;所謂自首根本是不得已才自首,國民法官認為他惡性重大,且無減刑必要,重判無期徒刑。

案件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審理期間,陳男當庭向法官提出16本手抄「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欲以此告知法官自己頗有悔意,抄佛經將功德迴向給被害人,請求減刑。但審判長當庭打槍怒斥,「寫這麼多本在寫什麼?不是抄一抄就收到你的功德」,並當面將心經退回。

審判長說,「抄寫心經教了你什麼?還是只跟著抄?」、「殺人、抄佛經、不能學壞」有關聯嗎?二審最後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採信二審見解,駁回上訴定讞。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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