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海巡洩密私菸集團 彰檢貪污罪嫌聲押

員警、海巡洩密私菸集團 彰檢貪污罪嫌聲押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執法機關又爆出洩密貪污案,彰化地檢署指揮偵辦私菸案時,發現有員警及海巡人員涉及洩密、貪瀆,10日指揮廉、調及警方督察人員執行搜索38處所,共約詢28人到案,其中11名員警、3名海巡人員及6名私菸集團人員被檢方列為被告,檢察官複訊後,今(11)日海巡署偵防分署林姓、劉姓偵查員因涉犯貪污治罪條等罪遭聲押,另王姓偵查員王及黃姓員警、私菸集團黃、唐2人涉洩密交保,餘被告均無保請回。

彰檢表示,檢察官蔡奇曉偵辦海巡署偵防分署、台中市、彰化縣等警察機關員警洩密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於10日發動搜索,指揮廉政署肅貪組、中部地區調查組、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彰化縣及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等單位,出動155人次,執行搜索38處所,共約詢28人到案。

彰檢指出,本案是因檢察官偵辦某件私菸查緝案件,另發現有海巡署偵防分署及地方警分局員警疑將公務查詢車輛資料通報私菸集團成員,立案調查。

經專案組主任檢察官吳曉婷、檢察官陳鼎文、鄭安宇、楊閔傑、鄭文正、朱健福、張宜群等偵訊後,認其中某偵防分署林姓、劉姓偵查員分別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犯嫌重大,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黃姓員警、王姓偵查員、私菸集團黃嫌、唐嫌,涉有洩密等犯嫌,各諭知以新台幣30萬元至3萬元不等金額交保。餘被告均請回。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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