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吳姓男子,2023年間透過交友軟體與女子小愛(化名)約砲,但2在激戰過程中,吳男卻偷偷錄音,事後再將錄音檔傳給小愛,聲稱握有「性愛影片」,以此勒索小愛4萬元,小愛在支付2萬元後,嘗到甜頭的吳男又加碼勒索,吳女擔心這樣下去將是無底洞於是報警,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吳男涉犯恐嚇取財,判處他7個月有期徒刑,且必須入監服刑,不法所得2萬元也沒收,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男是在2023年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小愛,2人交談一陣後,便相約到摩鐵激戰,而2人在交歡過程中,吳男竟偷偷錄音,並於同年12月18日,透過IG將錄音檔傳給小愛,聲稱手上握有2人的「性愛影片」,以此勒索小愛4萬元。
小愛因害怕性愛影片被PO上網曝光,感到相當恐懼,於是先匯款2萬元給吳男,孰料吳男食髓知味,數日後又約小愛到摩鐵索討剩餘的2萬元,結果等到約定時間前夕,吳男又告訴小愛要加碼,他才願意刪除性愛影片與聲音檔,小愛擔心吳男這樣勒索下去永無止盡,於是決心報警,警方便埋伏在摩鐵逮捕吳男。
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吳男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財物,竟以散播性愛影片的恐嚇方式索錢,導致小愛因憂慮私密影片外傳而身心受創,承受巨大壓力及錢財損失,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及善良風氣,所為不應寬貸。
此外,法官審酌吳男雖然被捕後坦承犯行,但在一審終結前,並未與小愛達成調解,更未予以賠償,因此依恐嚇取財罪,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必須入監服刑,同時犯罪所得2萬元沒收,不過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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