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綠光電弊案陳啟昱遭求刑12年 黃國昌:為保「皇城內」和諧

台綠光電弊案陳啟昱遭求刑12年 黃國昌:為保「皇城內」和諧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儒/台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今(27)日起訴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因陳啟昱否認犯行,遭求刑12年,台鹽綠能前總經理蘇坤煌則求處10年;對此,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批評,南檢的起訴內容與他揭露的如出一轍,也如他所預期,調查早已設下斷點,只查到陳啟昱為止,至於不法金流流向何方、誰從中得利,為了維持「皇城內」的和諧,根本不敢查下去。

黃國昌表示,南檢今天偵查終結臭不可聞的台鹽綠能光電弊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公司法》,致使台綠至少損失3億、不法所得超過1.3億,起訴陳啟昱、蘇坤煌等5人,並對陳、蘇二人分別求處12年、10年的重刑。

黃國昌提到,從自己揭露整起弊案迄今,已超過一年半,起訴的內容與他所說如出一徹,綠營權貴啃食國家資源,賺得「油洗洗」,最後受害的則是全體納稅人。

「一如我所預期,起訴早已設下斷點,就只查到陳啟昱為止。」黃國昌說,至於陳啟昱洗出去的錢金流流向何方,又有哪些人因此獲益,為了保持「皇城內」的和諧,怎麼可能敢查下去?

黃國昌批評,當整個國家的綠電政策,早已淪為「綠友友」爭相插旗的禁臠,賴清德政府卻仍不思改進、執意為之,只為維護自己人的利益,真是國家的悲哀。

照片來源: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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