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1名44歲呂姓婦人,昨(19)天晚間10時左右,涉嫌開車經過高雄市鼓山區馬卡道路與華安街口,左轉時未依號誌指示,當場擦撞由南往北行駛的輕軌車輛。鼓山警分局表示,員警獲報到場了解,所幸現場無人受傷。駕駛雙方經檢測也都沒有酒駕的情形,輕軌車輛於事發後20分鐘,也恢復了正常通行。至於呂姓駕駛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分別開罰與偵辦。
鼓山警分局表示,昨晚獲報在鼓山區馬卡道路與華安街口,呂姓女駕駛開車沿馬卡道路行駛,左轉華安街往西時,卻未依號誌指示左轉,於輕軌共用路口與南往北行駛的輕軌車輛發生碰撞,現場幸無人受傷。員警獲報後迅速到場處理,駕駛雙方檢測後均無酒駕情形,輕軌車輛也於事發20分鐘內,恢復正常通行。
警方調查,呂姓駕駛未依號誌指示左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2款,「不依號誌指示轉彎」,最高可處新台幣1800元罰鍰,將依法舉發。但因輕軌屬於大眾捷運系統範疇,發生交通事故影響通行順暢甚鉅,也會依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嫌,將呂女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詳細肇事原因則將進一步調查釐清。
鼓山警分局呼籲,駕駛行經輕軌路段,應注意標誌、號誌規定,避免違規左轉釀成事故。遵守交通法規不僅可免除罰鍰,也能確保自身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如遇交通事故,請立即撥打110報案,警方將迅速提供協助。
照片來源:高雄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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